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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民法典系列评论|⑥“居住权”来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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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民法典系列评论|⑥“居住权”来了,你知道吗?)

一、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

1、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房屋居住权的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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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拓展阅读

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民法典系列评论|⑥“居住权”来了,你知道吗?)

民法典系列评论|⑥“居住权”来了,你知道吗?

来源:长城网

●特约评论员 杨于泽(湖北)

物权编被置于仅次于总则编的第二编位置,可见其在民法典总体中的重要地位。此次物权编是在继承已有《物权法》等法律对公私产权实施平等保护的立法宗旨基础上,加大对各类物权的保护,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这一亮点,也可以说是民法典的主要成就之一。

物与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物权可以被通俗地通约为财产权。十多年前,当全国人大将物权法列入立法议程的时候,立即在学界和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议,有人认为,物权法是要保护暴富阶层、贪官取得的不义之财。还有人干脆提出,物权法是否符合宪法?是否是鼓吹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争论差点让物权法立法夭折。

好在后来通过论证,物权法立法并不违反我国宪法。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但宪法也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正式出台的《物权法》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平等地保护公私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由于保护国家、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立法向已确立的原则,《物权法》出台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将保护私有财产的时代要求、人民呼声、党的方针落实落地,化为重大法律原则。

不管有些人如何看待私有财产,在现实中,围绕着住房产权、宅基地物权、土地征收等,神州大地上正在发生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的激烈博弈,侵犯人们的房屋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和处分权的事件时有耳闻。随着《物权法》 出台,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用等方面的行为受到有效约束,不再是地方政府为所欲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物权在持续发育,权利形式、内容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2016年4月,有媒体报道,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当地出台政策,如要续期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当时全国舆论炸开了,相关政策被按下暂停键。此次民法典除沿用《物权法》“自动续期”规定外,明确“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显提高了地方政府收费的门槛。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私有财产中的最大项就是住房,所以我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必然体现在建筑物物权方面。比如民法典加强了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包括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比如,还新设立“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类型,也就是房子产权是别人的,但有人通过租赁合同享有房子的使用权,那么相应的用益物权现在也得到明确界定和保护,以满足稳定的居住生活需要。

有权利就有义务。民法典与《物权法》的一个不同,在于它也对权利行使作出必要约束,比如规定业主的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这看起来是对权利作出的限制,但这种约束保护了公共利益,实际上是对权利的保护和增进。

从承认私有财产到有效保护私有财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如果基本权利、基本需要得不到保障,人们整天地为房子、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而争吵抗争,哪还有心思创造更多财富?对物权的保护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创造财富的需要得到满足和保障,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立法保护。

从这种意义上说,旗帜鲜明地保护私人财产,就是保护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中国梦由此才能奠基于牢固的物质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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