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储合同都具备什么特征)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那么,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律师解析】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
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那么,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律师解析】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律师解析】
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对象必须是动产,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以上就是“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的相关内容,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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