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待岗(待岗工资规定)
什么是待岗期间工资标准,在工作中,往往会触碰一些不如意的事,暂时停职等。待岗期间工资标准如何测量的呢?网友询问:什么是待岗?待岗期间工资如何规定?河南共同律师事...
什么是待岗
什么是待岗期间工资标准,在工作中,往往会触碰一些不如意的事,暂时停职等。待岗期间工资标准如何测量的呢?
网友询问:
什么是待岗?待岗期间工资如何规定?
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张旭鹏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下岗、待岗人员在下岗、待岗期间的待遇,可根据下岗、待岗原因,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生活费的支付仍由下岗、待岗人员原单位承担。下岗、待岗期间参加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组织的培训,培训后实行试岗、试用,其试岗、试用期间的待遇本着低于在岗人员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张旭鹏律师解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待岗的,如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待岗的,由于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不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其间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可以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安排培训待岗的,建议单位在此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以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张旭鹏律师简介
张旭鹏: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擅长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买卖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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