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人员使用误导欺骗投保人怎么办(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购买保险)
办理保险业务时,某些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会通过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情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用户提问咨询】保险从业人员使用误导欺骗投保...
保险从业人员使用误导欺骗投保人怎么办
办理保险业务时,某些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会通过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情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用户提问咨询】
保险从业人员使用误导欺骗投保人怎么办?
【律师解析】
1、首先尽快看一下保单有没有过犹豫期,保单一般有5到20天的犹豫期,如果还在犹豫期内,向保单的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可以没有任何损失的拿回你的钱。
2、找保险公司。建议先去找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情的原委看看能不能协商解除合同。
3、找保监会。如果保险公司刻意包庇,不愿意解决的话,可以找保监会投诉。情况属实的话,会对保险公司和业务员做出处理。
4、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深度法律解析】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注意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了解保险中的重要条款,防范销售误导风险。保险产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均以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消费者应当清楚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保费缴纳、保险金如何赔偿等,切勿“望文生义”“一勾到底”或是随意跟风购买,注意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保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切勿盲目在销售文件上签字确认。
若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正和消保中心等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涉及要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