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久律师说法汇之九 贯彻落实两会精神 做好劳动仲裁工作(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劳动仲裁吗)
在过去的3年中,尤其是2022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国家政策调整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大环境下,各级仲裁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仲裁工作,积极应对案件总量高位增长态势,劳...
王胜久律师说法汇之九 贯彻落实两会精神 做好劳动仲裁工作
在过去的3年中,尤其是2022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国家政策调整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大环境下,各级仲裁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仲裁工作,积极应对案件总量高位增长态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党的二十大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经济新常态对仲裁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公司员工多元化诉求对仲裁工作提出了新期盼,各级仲裁机构以及担任仲裁员的律师,应该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认清形势、把准方向,切实增强做好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3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孙绍骋在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说,各级政府要当好“店小二”,让企业家成为“座上宾”。要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把企业家当成“自家人”我们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工商联和商协会,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律师和仲裁员,要不断学习,做在前面。
一、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真的不容易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一次会议,分别于2023年3月4日和3月5日在北京召开。2023年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北京友谊宾馆聚英厅,参加以经济界人士为主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阐明党和国家对待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新任总理李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大家最深的感受就是疫情。疫情期间,由于国家实施了封控措施,很多行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为了不给政府添麻烦,大家都服从安排呆在家里,但是车贷、房贷、网贷等贷款让他们喘不过气来。更严重的是,很多企业在疫情期间宣布破产。没有工作,人们的生活压力会更大。疫情期间,大家都在吃老本,家里剩下的存款很少。普通人真的很难。”李强总理说:民营企业家真的不容易,我更了解民营企业的困难和期望;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空间会越来越大,两个“不动摇”永远不会改变!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强总理的讲话,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指明了方向,大家可以看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并且发展速度很快、势头很好。
二、仲裁具有社会性
依法成立的仲裁委员会是一种社会服务组织,是一种社会司法资源,这就保障了仲裁机构仲裁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我们所说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和种类不同,仲裁又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和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独特性。我们将仲裁制度的特征简单归纳为三点:一是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这有利于及时消除劳动争议,避免事态的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稳定;二是程序简单,用仲裁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程序上比较简单,不像诉讼程序那样复杂。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也称为一裁终局;三是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程序不同于调解程序,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统计,1996年我国相关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48000件,涉及员工人数为18万;2010年,相关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已逾70万件,涉及员工人数超过120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11月1日发布的统计信息,2021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争议案件263.1万件,涉及劳动者285.8万人。消除劳动关系紧张对立状态,促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指出:“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为了在企业内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我们提倡把公司的事当作自己事情,不是把报酬放在前面,而要把责任放在前面。与公司同舟共济,公司是船,你是水手,让船乘风破浪,安全前行,是你不可推卸的责任。纵观国内国外和不同体制,不论在什么社会里,在什么体制下,从长远和辩证的角度来看,企业与员工不是纯金钱关系、不是工资与工作的关系、不是劳动与报酬的关系,而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做人的最基本的责任。有一个小微企业,是为餐饮行业提供品牌策划、菜谱制作的,在防控疫情几年中,大家都知道,餐饮行业和旅游业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是损失最惨重的行业之一。那么,为餐饮行业、旅游业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也必然受到影响,这可谓上游无水下游干。无客源,无收入,还要承担公司房租、水电费用和员工工资等负担,然而,在防控疫情三年中这家为餐饮行业提供品牌策划、菜谱制作的小微企业熬过千辛万苦挺过来了。据了解,这家小微企业的总经理365天没有休息日,他上有老下有小,还有公司的员工,员工和家人在等待公司用税后收入提供生活保障。因此,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员工与企业共发展共命运,是利益共同体,公司发展的同时惠及员工。提倡人人有感恩之心,有大家庭、共同体的意识。作为一名员工,进入企业第一项工作就是接收专业技术培训,因为这些技术比较专业,培训成本是由企业支付的。有个别员工接受的比较慢,培训时间还要相应长一些。作为员工你是接受培训,作为企业,是在付出经济成本和传授技术。所以员工在企业工作与生活中,应该自我学习提高,增加钝挫感,提高自我修养,不要因为工作中出现一点差错,受到带班领导的批评,就想不开或者赌一口气,做出了不理性的行为。在这里,首先提高涵养,其次要经常地自我反省、自我复盘,自己纠正差错,敢于自我批评,千万不能稍有不顺就提出离职、仲裁申请,凡事三思而行,依法理性维权。我们应该珍惜当下工作,工作需要我们,我们更需要工作,青年员工不要把金钱放在第一位位,而应该把工作和事业放在第一位,常怀感恩之心,常常自我激励。中国有句古语:须知道义无价宝,切记富贵有尽期,在此与大家共勉。
四、发挥律师作用做好仲裁工作
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仲裁法明确规定:应当从公道正派、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律师在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作为内蒙古泽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内蒙古北宸智库研究中心研究员,被聘为仲裁员后,通过培训、学习和办案,比较熟知仲裁法,同时我建立了《王胜久律师久久法律认知》公众号(185 8621 1258微信同电话)每周播发4篇法律、仲裁文章。律师以仲裁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能彻底感受仲裁的宽松和谐以及所得到的尊重和礼遇,充分享有仲裁的权利和义务。我作为律师和仲裁员,在诉讼中以代理人身份出现在“台下”,而在仲裁中,以仲裁员身份是座在“台上”,这种角色和位置的转换,使我往往感到信任、荣誉和责任重大。律师仲裁员因长期做代理人和法律顾问,比较了解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心理,同时又有较高的法律认知、表达能力强,逻辑、条理清晰、能够及时地、准确地抓住案件的焦点,有较强的驾驭仲裁庭审的能力。律师仲裁员在这些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从而能够较好地保证仲裁案件质量。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担任仲裁员或者代理仲裁案件,应该自觉地遵守律师法的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尽心尽力,一丝不苟,秉公办案,居中不偏,让自己承办的案件尽量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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