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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流程及资料(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工伤报销流程及资料如下: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

接下来,我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和个人观点来回答大家对于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的问题。现在,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的话题。

工伤报销流程及资料(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工伤报销流程及资料

工伤报销流程及资料如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住院伙食补助费上报社保中心;

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工伤鉴定流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资料和流程:

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3、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并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4、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者在单位上班时因工负伤;

2、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在单位患上职业病的;

4、或者按单位的安排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

1、医疗费:工伤发生后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因工伤住院期间,给予必要合理的伙食补助;

3、伤残津贴:根据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补助:对于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

5、丧葬补助:对于工伤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

6、失业保险金:因工伤致使劳动者失业的,给予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工伤是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器官损害或者疾病,包括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工伤是一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伤残鉴定要走那些程序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 需要的资料: 1、 工伤 职工 身份证 / 社保 卡; 2、《 工伤认定 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程序: 1、因工 伤残 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 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时间

一、劳动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8)工伤证明材料

(9)二寸照片1张

(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1)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劳动局保险科审批。以上11项材料或报表中第6、7、8、9项为特定事件下才有的,一般可以不需要。第12项是工伤审批现在信息化,受伤经过简述需要录入系统,需要我们录入到电脑直接报盘。

注意:医院诊断证明非常重要,无论是在认定、鉴定、报销等等时候都有重要作用。劳动局保险科经审核认定工伤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

二、提交完整材料之后的认定时间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2010修订)》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个人工伤鉴定怎么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当事人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然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最后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即可。

工伤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当事人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然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携带诊断证明做鉴定,最后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工伤认定的一般程序: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再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最后将决定书及时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申请流程

工伤申请有以下流程:

1、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部门报告工伤情况;

2、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写清楚员工的基本信息、事故时间、诊断时间和具体事故经过;

3、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

4、提供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员工参保证明;

5、工伤需要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

根据《社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社局工伤认定流程

法律分析: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应带下来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2.《工伤认定决定书》。3.有效的诊断证明。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5.其它材料。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报销流程及资料(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好了,关于“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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