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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方面的经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全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名,其中:面向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5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30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下同)人员20名。各选聘地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的计划人数为:余姚市32名、慈溪市91名、奉化市39名、宁海县41名、象山县24名、江北区2名、镇海区6名、鄞州区39名、东钱湖旅游度假区6名。具体选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选聘县(市)区、开发区当地生源或常住户口(以2012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读研究生),其中:

 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选聘地生源优先。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生源或常住户口人员,符合以上择优选聘条件的,可跨区报考除鄞州区以外的其它县(市)区择优选聘职位。

 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比例要达到计划数的80%以上。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生源或常住户口人员,可跨区报考奉化市、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开选聘职位。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1982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中小学教师和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和委培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各选聘地于2月21日、24日在本地网站(各地指定网站详见附件二)分别公布截止2月20日、2月23日17时各职位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选聘地根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二)择优选聘

 1、公布面试信息

 时间:3月7日

 各选聘地在本地网站公布择优选聘面试对象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时间:3月10日

 各选聘地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以及各地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面试

 时间:3月11日9时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选聘地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

 时间:3月25日前

 体检由各选聘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分别由各选聘地在本地网站上公布。

 考察由各选聘地参照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办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5、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各选聘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三)公开选聘

 1、下载准考证

 时间:4月11日至4月14日

 已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时—12时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设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考场设在宁波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4月24日,市里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各选聘地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4月28日前在本地网站上公布面试对象名单、笔试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相关信息。

 3、资格复审

 时间:5月4日

 各选聘地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党费证或党组织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时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选聘地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5、体检、考察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选聘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分别由各选聘地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考察由各选聘地参照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办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6、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各选聘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两项计划”人员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体检、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

 (五)递补规定

 在公开选聘的资格复审2天前书面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递补人员名单由各选聘地在本地网站上公布。其他因故造成拟聘用计划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选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注册报名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三)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全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聘用人员报到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2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不予聘用。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至多续聘一次,聘期不超过3年。第二个聘用期满后愿意继续留村工作且当地需要的,可由所在村自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

 (七)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574-8718289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7186335。监督电话:0574-87182825。各选聘地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二。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

·附件2:各选聘地网站及咨询电话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如下:

1、西部计划:

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2、到村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下乡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做好这方面工作,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才,有利于培养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感情深厚的党政后备干部。

3、三支一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4、特岗教师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06〕2号),各省结合教师队伍整体超缺编情况、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

经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核准,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地区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

扩展资料:

特岗教师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教师计划得到了资助。根据海南省2008年计划的实施情况,计划所需资金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是主要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将根据实际招收教师人数,对每名特聘教师每年给予18960元的工资补助。

根据同等条件下公共教师的地方收入水平和中央补贴水平,综合确定特聘教师的工资收入。新聘请的具有相同教育背景、年收入低于18,960元的地方公共教师,其专任教师的工资收入为18,960元。收入在18,960元以上的,对专任教师的工资收入,按当地实际标准执行。

较高的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解决当地特设岗位教师补贴和必要的交通补贴,体格检查,并依照本法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制度,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的好处(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支付相关费用和招聘、培训和资格要求省级工作。

市和县级财政承担的建设和维护费用旋转房子所需的教师的特殊职位期间就业和特殊费用的老师后愿意继续教期满后三年。

百度百科-基层就业

百度百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山西省07年将继续选聘80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

为实现5年内山西省每村每社区选聘1名大学生干部的战略目标,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作出决定,2007年将继续选聘8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村官”,这是记者从3月2日召开的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代表省委、省政府在会上作出安排部署。

山西省选聘大学生任“村官”工作开始于2006年,经过精心组织和严格选拔,同年6月成功选聘了首批1192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担任村干部,出现了万名大学生争当“村官”的良好局面。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继续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市、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模式进行。选聘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实施,7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要保证在8月1日前到岗。选聘时,要确保省里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每村1名,所选聘的女大学生村干部比例应不低于35%。

据了解,选聘人员实行聘约管理,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受聘人员与服务所在地的乡(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聘用期间,受聘人员每年要与服务地乡(镇)、村签下工作目标责任书,按协议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发生争议还可进行人事仲裁。

为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山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任职方面,规定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党支部委员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待遇方面,规定大学生村干部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户口可落在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政府所在地;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所服务县(市、区)财政负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干部满1年以上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聘期满2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山西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加10分;聘期满3年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待遇不变;县、乡两级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进行招录。(记者田建平)

大学生村官这一制度什么时候提出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工作多为社区(村)事务。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

大学生村官政策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95年江苏省丰县的“雏鹰工程”,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 “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面的发展时期。

自2008年3月全面启动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共有130万多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各地共选聘15.9万名大学生“村官”,加上2008年以前部分省区市自行选聘的,目前共有20万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干事创业。

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后,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作出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据统计,目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占24.1%,其中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的占12.3%;有创业项目的19527人,其中独立创业的5916人,合作创业的13611人。

2010年4月29日,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5年内选聘10万大学生村官增长为5年内选聘20万大学生村官,2010年全国选聘3.6万名大学生村官。

更多内容详见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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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包括哪些

“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第一、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第二、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余嫌扶贫)计划。

第三、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第四、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第五、农业部等三部门从2013年期组织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历毁掘划”。

基层就业的意义

大学生到基层,在农村锻炼,可以磨炼人生,锻炼意志。只有经历过人生磨炼的人才会了解百姓的疾苦,今后就能为民谋幸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可以磨练自己的意志、更好地了解民情、带动百姓肢核致富。中央派遣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策,不只对大学生本身有意义,对百姓生活的改善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大学毕业生的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

一、西部计划

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二、到村任职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

三、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四、特岗教师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特岗教师聘期3年。

扩展资料:

西部计划选拔资格

1、具有志愿精神

2、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11、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百度百科-基层就业

百度百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

“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第一、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第二、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第三、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第四、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第五、农业部等三部门从2013年期组织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基层就业的意义

大学生到基层,在农村锻炼,可以磨炼人生,锻炼意志。只有经历过人生磨炼的人才会了解百姓的疾苦,今后就能为民谋幸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可以磨练自己的意志、更好地了解民情、带动百姓致富。中央派遣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策,不只对大学生本身有意义,对百姓生活的改善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大学生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哪一个好一些,政策上和待遇还有未来的发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

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

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

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各地可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和上述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财政补贴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贴西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补贴中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补贴东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拨各地。

您可以作为参考来选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2年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今天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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