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儿子偷卖房产(房产避税阴阳合同判决无效开发商需要退回房款吗)
导读:购房当时小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庭审过程中,其无法说清购房款的来源,小沈无法提供有老杜签名的购房收条,以证明其曾经向老杜付过房款。庭审过程中,小...
【房产买卖纠纷】儿子偷卖房产
导读:购房当时小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庭审过程中,其无法说清购房款的来源,小沈无法提供有老杜签名的购房收条,以证明其曾经向老杜付过房款。庭审过程中,小沈的代理人也认可房产买卖档案中过户材料中所有签名并非老杜所签。小沈所持房产证为2009年6月案件受理后遗失补办的,原始产证在小杜处,双方不存在租赁关系。案情简介
老杜和妻子马阿姨居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房屋内,该房原为老杜单位分配公房,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为产权房,房产登记在老杜名下。
2009年7月初,老杜和马阿姨突然收到儿子的前女友小沈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声称其为上述房屋的产权人,要求老杜和马阿姨搬离此房屋。同年7月底小沈带人上门骚扰,再次要求老杜和马阿姨搬离系争房屋,并扬言要换锁并砸毁屋内物品。
在律师指点下,老杜到上海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上述房产于2005年以买卖方式过户至小沈名下。老杜夫妇认为事有蹊跷,遂找来儿子小杜盘问。小杜称2005年1月,因与女友小沈生活开销需要用钱,拿着老杜身份证和房产证拿去交易中心,找来与老杜长得相像的一老者冒名,将房产过户到女友名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6万元已被两人挥霍一空。
老杜夫妇心急如焚,找到律师代理此案。通过梳理案件,了解到老杜从未至浦东房产交易中心买卖过此房屋,交易中心存档的买卖合同、收条及房产登记申请书中的签名均不是老杜所签,其也未与银行签订过借款协议,从未收到过小沈支付过的任何购房款项。儿子小杜手中保留了登记为小沈的房产证原件,平时由小杜归还银行欠款。
基于掌握的本案证据,老杜及马阿姨起诉儿子小杜和小沈,要求确认2005年1月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小沈撤销系争房产中已存在的银行抵押贷款登记。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诉请,原告及被告均未上诉。老杜和马阿姨终于保住了赖以栖身的唯一住房。
办案思路及心得
一、本案是买卖关系还是房屋租赁关系。
小沈代理人辩称,小杜开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故动员父亲出售房款筹集款项。首付是现金支付,小杜代收的,贷款部分也提供给小杜了。考虑到是朋友父亲,所以房产过户后,以房屋租赁费用抵充部分借款,房屋仍由老杜夫妻居住。现房产登记在其名下,老杜夫妻是事实租赁关系。
对于银行还贷所用借记卡在小杜处,小沈代理人称,考虑到是朋友父母,所以房产过户后,以房屋租赁费用抵充部分借款,房屋仍由老杜夫妻居住。
小杜否认了收到过前女友房款及借款的事实。
购房当时小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庭审过程中,其无法说清购房款的来源,小沈无法提供有老杜签名的购房收条,以证明其曾经向老杜付过房款。庭审过程中,小沈的代理人也认可房产买卖档案中过户材料中所有签名并非老杜所签。小沈所持房产证为2009年6月案件受理后遗失补办的,原始产证在小杜处,双方不存在租赁关系。
二、银行借款由谁偿还的问题。
我们认为,小沈虚构房屋买卖事实,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取得银行的贷款。
小沈办理房产的贷款抵押手续,使产权人老杜的房产权力受到了部分限制,由于买卖合同无效,应由小沈涤除系争房产的抵押登记。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系争房产在小沈涤除系争房产的抵押登记后,配合老杜和马阿姨办理系争房产登记至二人名下。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是偷税吗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是偷税的行为,如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二手房买卖中,有些中介会提供阴阳合同给双方,通过虚构低价来规避购房产生的税费,这种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一种,对于当事人来说签订阴阳合同也存在诸多风险。一、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是偷税吗?
是的。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实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通过“阴阳合同”少缴纳税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签订“阴阳合同”虽然其实可以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收益,但这是一种违规行为。这种违规的做法,暗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主要风险包括:
1、涉嫌逃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作为纳税人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当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时,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将要承担更多的税赋。
3、如果买者用该房屋抵押,就得不到这个房屋真实价格的抵押,银行只会在房产局备案的那个合同来确定。
二、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 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综上所述,二手房买卖中税费是比较大的交易成本,双方如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税费,则是一种偷税行为,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对购房者来说,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也比较多,交易过程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