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有案底吗(附条件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导读:附条件不起诉不会留下案底,因为这意味着案件未达到犯罪程度,司法机关不打算进一步追责。即使检察院作出此决定,仍会设定观察期。若被考验人期间再犯刑法并被判刑,...
附条件不起诉有案底吗
导读:附条件不起诉不会留下案底,因为这意味着案件未达到犯罪程度,司法机关不打算进一步追责。即使检察院作出此决定,仍会设定观察期。若被考验人期间再犯刑法并被判刑,则视为有前科。此制度允许检察官为违规者设考察期,若其积极承担义务、治疗并达成相关协议,检察官可决定不起诉。一、附条件不起诉有案底吗
很抱歉,我需要向您明确指出,附条件不起诉过程中是无法留下案底的。这是因为,在法律角度上,附条件不起诉代表着司法机关并不打算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刑事追责,这也自然意味着该案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遑论所谓的案底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人民检察院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仍然会设定一段特定的观察期。假如被考验人在此期间再度触犯刑法,并被判以有期徒刑等刑罚,那么就会被视为存在前科。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检察官判断某项犯罪行为无需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他们会为违反者设立一个合理的考察期,例如在这个考察期里,违规者积极承担相关的社会义务和精神治疗,同时他/她还必须完成与受害人和检察部门达成的相关协议,以便能够证明自己真正怀有悔过之意,检察官将依据该情况做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其实我们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二、附条件不起诉的撤销情形
期限不适起诉措施,通常是指当检察机关针对那些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判定具备暂不去立刻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理由时,将会为他们设定一个特定的考察期限。
若是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尽责地履行相关的社会义务,并且成功完成与受害者以及检察机关达成的相关义务和协议,则此举足以证明其悔过自新的诚意,此时检察机关就有权力依法作出不起诉的裁决。
在实行这个期限不适起诉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满足如下的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适用的范围仅限于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其次,所涉及的犯罪罪行必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同时,这类犯罪还必须是依法可能会被判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罪犯;
再次,行为人需展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
最后,进行具体操作前,人民检察院需要先进行内部讨论,并充分考虑听取公安机关和受害者的意见后,才可做出最终的期限不适起诉决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其实我们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附条件不起诉有案底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附条件不起诉有案底吗
不会留下案底,也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案底就是犯罪记录,是由公安机构保存的,不其实可以消除。对于应付刑事责任但不需要立即追究刑事责任的犯人来说,检察院会设立一定的考验期,在此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其实可以做不起诉处理。一、附条件不起诉有案底吗?
没有,附条件不起诉是没有案底的,附条件不起诉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自然没有犯罪,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不起诉决定的,会有一定的考验期,如果被考验有在考验期内实施犯罪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就属于前科。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其实我们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其实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2、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依法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实我们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我们的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审查起诉的期间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或者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其实可以延长十五日。需要补充侦查的,其实我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其实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其实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附条件不起诉是没有案底的,不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犯罪的事实清晰,案件的证据充分,其实可以由公安机构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检察院的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要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若是不符合起诉条件,需要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