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公司不认可怎么办(工伤认定书下来公司申诉)
导读:员工在获得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意见书后,若雇主对此结论有异议,员工可采取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两种方式维权。员工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
工伤认定下来公司不认可怎么办
导读:员工在获得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意见书后,若雇主对此结论有异议,员工可采取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两种方式维权。员工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仲裁委公正裁决。若仲裁结果仍不能满足员工权益,员工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雇主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员工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并促使雇主正视并履行其工伤赔偿责任。一、工伤认定下来公司不认可怎么办
在员工已经通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取得工伤鉴定意见书之后,若雇主对该工伤鉴定结论表示异议,则员工有权通过发起劳动争议仲裁及进行法律诉讼两种途径,敦促雇主尽快切实履行其相应负担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伤认定下来了单位不去做伤残鉴定怎样处理
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下来公司不认可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工伤认定书下来公司申诉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公司申诉怎么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其实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二、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1、行政复议:
申请人——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期限——
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复议申请书。
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2、行政诉讼:
受理的三种情况: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对行政复议不服。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的相关规定中,对于工伤认定书的申请是有着时间限定的,在职工受伤的三十天内,受伤当事人是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如果在这期间该用人单位没有对工伤鉴定做出任何作为,那么职工还是其实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