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直接行政诉讼吗(税收保全不服可以直接行政诉讼吗)
导读:关于工伤认定结果的争议,我国实行复议前置制度,即不满认定结果须先复议。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可进入行政诉讼环节,之后可选择民事诉讼。主张不服时,个人应积极搜...
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直接行政诉讼吗
导读:关于工伤认定结果的争议,我国实行复议前置制度,即不满认定结果须先复议。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可进入行政诉讼环节,之后可选择民事诉讼。主张不服时,个人应积极搜集直接证据,否则即便寻求多种法律援助,也可能徒劳无功。一、工伤认定不服其实可以直接行政诉讼吗
是否其实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我们国家,尽管工伤认定也被视为复议前置,即倘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必然需要先进行行政复议,然而在对行政复议结论产生异议后,还须再经历行政诉讼环节后才可选择进入民事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主张不服工伤认定时,个人需积极搜集相关直接证据,否则即使选择多种法律援助途径,最终恐怕也难免耗费大量时间而无功而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实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其实我们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其实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二、工伤认定不通过工资如何算
工伤认定不通过,用人单位根据认定结果不会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员工受伤没有付出劳动,那么应该按照病假给员工支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8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不服其实可以直接行政诉讼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税收保全不服可以直接行政诉讼吗
税收保全不服其实可以直接行政诉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当事人有自由选择权,其实可以要求税务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其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其实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纳税是我国的公民所必须承担的义务,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税收缴纳的问题的时候,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税收的权益,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我们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是其实可以及时的进入到权利救济的途径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