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工伤还可以报吗(车祸对方全责还报工伤吗)
导读: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对方全责,员工仍可申请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非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均视为工伤。除医疗费用由全责方承担外,员工可享受...
上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工伤还可以报吗
导读: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对方全责,员工仍可申请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非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均视为工伤。除医疗费用由全责方承担外,员工可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受害者可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双重赔偿。一、上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工伤还其实可以报吗
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而对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职工仍然其实可以依法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只要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自身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亦或是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方面的事故,均应视为工伤。
因此若您在前往工作岗位的途中不幸遭遇此类事故且责任全部归咎于肇事方,则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认定为工伤。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是被确认为工伤,社会医疗保险将不予承担医疗费用支付的职责,治疗所需款项皆由全责方承担赔偿义务。
尽管如此,除了医疗费用外,受伤职工仍可享有其他形式的工伤保险待遇,例如与工伤治疗及补贴相关的福利。
因此,即便伤势导致人身损害,受害者依然其实可以享受双重赔偿,即包含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工伤赔偿,并督促加害人承担主要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出车祸的,不一定能认定工伤。如果不是由于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车祸的,则上班途中出车祸的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车祸是由于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为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工伤还其实可以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上班途中车祸算不算工伤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一、上班途中车祸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
其实可以获的双重赔偿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而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赔偿所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不存在请求权上的竞合。所以,其实可以主张双重赔偿。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工伤职工其实可以在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不少人认为,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那么就一定构成工伤。首先要知道,我国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中就要求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否则的话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其实是其实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