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撤销吗(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吗)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可撤销,异议者需向更高级别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上一级鉴定结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时,必须遵循此原则,不得擅自更改或取...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撤销吗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可撤销,异议者需向更高级别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上一级鉴定结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时,必须遵循此原则,不得擅自更改或取代鉴定结论。一、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可以撤销吗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无法进行撤销操作的。若针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向更高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进一步的鉴定申请。处在主导地位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论是对于受雇用工伤员工还是用人单位而言,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无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质疑。在处理涉及工伤损害赔偿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不得以其他司法机构取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亦或是擅自更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劳动能力鉴定医生会问什么
针对劳动能力鉴定这一议题,我们将会深入询问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其一,是否具备劳动力雇佣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其次,关于劳动者发生其工伤事件的相关问题,如工伤认定究竟达成何种结论?
再次,了解劳动者受伤情况的具体发生原因及过程是如何?
最后,我们也需要详细理解医疗机构就该工伤事件所作出的诊断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可以撤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其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吗,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其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吗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劳动不其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其实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
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
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
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