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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起做吗(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

导读: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不可同时进行,因两者隶属于不同鉴定机构。工作事故伤者由劳动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其他伤残鉴定,如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则由不...

导读: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不可同时进行,因两者隶属于不同鉴定机构。工作事故伤者由劳动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其他...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起做吗(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起做吗

导读: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不可同时进行,因两者隶属于不同鉴定机构。工作事故伤者由劳动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其他伤残鉴定,如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则由不同机构负责,申请地点亦各异。

一、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起做吗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无法同时进行,原因在于这两项鉴定是由分别隶属于不同鉴定机构所实施的。

在处理涉及工作事故的伤者时,通常情况下会由劳动部门发起申请并告之相应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伤残鉴定,如人身伤害、交通事故或其他情况,申请鉴定的地点以及负责鉴定的机构均各有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如何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起做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起做吗(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而其它的伤残鉴定要看是人身伤害,还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的,伤残鉴定的地方和申请的伤残鉴定的机构都不一样的。

现如今,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也逐渐增大,很多人都不至做一份工作,通常都会加班或者兼职,这就造成了身体疲惫,容易出现工作事故,那么,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整理一下相关资料。

一、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而其它的伤残鉴定要看是人身伤害,还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的,伤残鉴定的地方和申请的伤残鉴定的机构都不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

二、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其实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通过以上有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的相关资料,其实可以看出,伤残鉴定和工作鉴定并不是一个概念,通常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先进行工作鉴定,再进行伤残鉴定我们的建议结合伤残的事由及原因来咨询律师,来进行法律范围上的界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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