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
导读: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停工治疗时,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承担。工伤治疗费用符合保险规定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的70%发放伙食补助...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
导读: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停工治疗时,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承担。工伤治疗费用符合保险规定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的70%发放伙食补助。如需护理,单位需提供。非工伤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处理。“本人工资”指事故前12个月平均薪酬,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
劳动者因从事其本职工作而遭遇意外事故受伤,需要暂时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修养。在此短暂的“停工留职”期间,他们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有所改变,这些都是由其工作单位承担并支付的。而对于参与工伤治疗的相关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所设定的诊疗目录范围,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在工伤患者住院接受治疗的时期里,单位将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为其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工伤人员在“停工留产”的这段时间无法自主照顾自己,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职工由于非工伤因素导致的疾病治疗并不享有工伤医疗待遇,而应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来处理解决。这里提及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在受到事故伤害之前的12个月内所获薪酬的平均值。
此外,这个“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区域性职工平均收入的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后续该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下来以后的做法如下: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是否存在问题。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3、申请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如何计算
裁决书下来十五天是从裁决书下发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但是如果在计算的过程中,裁决书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其实可以顺延到节假日之后的第一天,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裁决书做出之后。一、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如何计算?
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从作出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其实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
2、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其实我们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3、申请须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其实我们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其实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做出,裁决下发之后的时间计算是从第二天开始计算的,当事人对裁决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如果是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