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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个人鉴定吗(工伤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可以个人鉴定吗(工伤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

工伤可以个人鉴定吗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工伤其实可以个人鉴定吗,有哪些相关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一、工伤其实可以个人鉴定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个人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也其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其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个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一个月后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一个月后其实可以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有时效的规定吗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有时效。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其实可以个人鉴定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工伤可以个人鉴定吗(工伤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

工伤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有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门诊的病历和复印件等,若有住院病案的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总之就是需要提供孩子能够么自己伤情的材料,并且需要支付鉴定费用,一旦认定为工伤,额医药费等由单位支付。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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