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换房吗(安置房质量存在问题该怎么维权)
导读:若被拆迁者选择产权调换作补偿,在安置房未通过验收且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拒绝签署接收文件。根据法规,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或交付后核实存在主体结构问题,购...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换房吗
导读:若被拆迁者选择产权调换作补偿,在安置房未通过验收且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拒绝签署接收文件。 根据法规,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或交付后核实存在主体结构问题,购买方可解除合同并索赔。这种情况应受法律支持。一、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其实可以换房吗
若被拆迁者选用了产权调换作为其拆迁补偿方式,那么在安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尚未通过验收期间,被拆迁者享有合法权益拒绝签署房屋接受文件。
依据相关法规,如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核实确认仍然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购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种情况其实我们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其实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安置房出现问题哪里投诉
若您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请向当地的质监部门进行投诉。倘若因为商品房的质量保修责任而产生了纠纷,当事人无法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共识的时候,购房者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另外,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也正在不断提升,如果在已然对开发商解决方案表示不满的情况下,仍然面临房屋质量问题,那么您同样可向所在地区的质监局依法投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其实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若受到拆迁影响的当事人决定接受产权调换作为相应的补偿方式,那么当安置房未能经过必要的验收程序并且仍然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时,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权利拒绝签署相关接收文件。遵照相关法规规定,如果房屋的主要结构质量不能达到约定标准或者是在交房之后经过核实发现存在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购房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护。
安置房质量存在问题该怎么维权
提前了解到安置房质量不过关的,应拒签。拆迁过程中征收部门可能会下发各种各样的公告、文件,这些公告、文件中往往包含了被拆迁人的权利、利益,被拆迁人在不明确各种书面文件含义时,需审慎签字,避免因盲目签字给征收部门留下被拆迁人同意的相关证据,如委托专业律师维权后,更其实我们应当接受律师的我们的建议开展行动,以免对于后期维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我国关于拆迁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遇到拆迁时,征收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给出货币补偿或是安置房置换的选择。不少拆迁当事人由于被拆迁房屋系家中唯一一处住宅,选择了安置房置换,可却在签收房屋入住后发现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此时只能向安置房建设方或者施工方进行维权,但往往收效甚微,于是为此悔之晚矣。因此,拆迁小伙伴们在遇到拆迁时最好查清安置房的位置、质量,确定无明显的“坑”后再行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案例分享:
家住山西省太原市xx村的刘先生,因家中房屋涉及某国企搬迁安置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因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中规定的标准过低,因此委托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王xx律师团队进行维权,律师团队研究案情后立即展开法律运作程序,协助刘先生处理拆迁事宜。通过前期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实地探访征收单位给出的安置房所在地的小区名称、位置、样貌。拆迁律师团队认为,征收单位提出给刘先生的安置房较为破旧,质量堪忧。随后律师团队起草了关于安置房竣工验收材料的信息公开文件,结果查询到安置房并不具备竣工验收材料,未进行竣工备案登记。基于此,征收单位在知道刘先生已经取得安置房屋的相关材料后,终于愿意放下强硬态度,与刘先生协商谈判,通过一系列其他的相关法律手续,最终,刘先生取得了合理的拆迁补偿。
以案说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法律法规明确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虽不能抱有十几年前“拆迁暴富”的想法,但同时也不能“拆迁致穷”。安置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在入住后,可能要进行几年甚至十年以上的维权,这无疑给被拆迁方的生活带来了巨大阻碍。因此,如拆迁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时,当事人有权拒绝签署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如已经签署协议的,仍有权拒绝签收房屋,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
拆迁过程中征收部门可能会下发各种各样的公告、文件,这些公告、文件中往往包含了被拆迁人的权利、利益,被拆迁人在不明确各种书面文件含义时,需审慎签字,避免因盲目签字给征收部门留下被拆迁人同意的相关证据,如委托专业律师维权后,更其实我们应当接受律师的我们的建议开展行动,以免对于后期维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