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产权人是否有权赶走居住权人)
导读:现行法规禁止房产所有者强制驱离居住者,保障居住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居住权拥有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居住安宁、不受非法侵扰、居住条件改善等。这些权利均受法律严...
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
导读:现行法规禁止房产所有者强制驱离居住者,保障居住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居住权拥有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居住安宁、不受非法侵扰、居住条件改善等。这些权利均受法律严格保护。一、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
首先,他们有资格行使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力,然而这种使用权限仅限于居住用途;
其次,他们享有与房屋使用权相伴生的各项权利,比如相邻权等等;
此外,他们还有权为了居住目的而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最后,他们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以获取租金收益,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举例来说,如果承租人想要转租其承租的房屋,那么他必须事先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房屋居住权二手房怎么处理
1.居住权持有者与不动产所有者需共同向相关司法部门递交具有效力的居住权合同申请,或者由居住权拥有者单独提出申请,并附上已生效的遗嘱、遗嘱执行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经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证的有效法律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2.在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机关处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各类表格并进行严格的审批流程;
3.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缴纳相应费用以办理最终的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业主不得强行驱逐租户,从而保护了租客对于房屋使用权的法定权利和利益。作为房屋使用权的持有者,他们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包括:在居住环境中享有宁静和平静;免于不法分子的滋扰干扰;以及有资格享受到更好的居住设施及条件等等。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各项权利都得到了严谨法律条文的绝对保障。
产权人是否有权赶走居住权人
产权人是没有权利随便赶走居住权人的,因为居住权人本身就有居住房屋的权利,产权人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赶走居住权人的话,其实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起诉处理,双方在设立居住权的时候,是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的。一、产权人是否有权赶走居住权人?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其实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居住权人有哪些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其实我们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在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当中,产权人其实可以就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的一些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如果居住权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比如居住权人随便把房子给转租出去了,这种情况下产权人其实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居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