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吗(买房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能退吗)
导读:购房意向协议中,订金可商议退还,而定金则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定金作为债权担保,交付即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
买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导读:购房意向协议中,订金可商议退还,而定金则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定金作为债权担保,交付即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或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一、买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关于购房意向协议的条款规定,若其明确定义为预付款项的订金,在双方同意后,订金通常是可进行商议并予以退还。
然而,若上述文字使用“定金”一词表示,那么一旦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或履行的结果未能达成预期,该方便丧失了要求返还双份定金的权利。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八十四条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具体规定如下: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以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的方式作为债权担保的形式之一。当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定金合同正式生效。
同时,《民法典》的第五百八十七条也有明确提及:在债务人为履行债务义务的情况下,定金其实我们应当用来抵消债务金额或被撤回。为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充分履行其应尽的债务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其实我们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实我们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认购金其实可以退吗
对于购房认购金能否申请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1.若买方支付了认购金,便获得了在签约期内对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利,在此约定的时间段里,卖方无权出售这个房子给其他买家。如果最终买方选择放弃购置此房屋,那么认购金是其实可以原数退出的;
2.然而若是买方在超过合约规定的期限之后,才表示不再购买此房屋,那么此时认购金将被视为对卖方在预留房屋号码期间所产生损失的赔偿,其所有权将归属于卖方,无需再返还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其实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在购买房产的意向协议中,关于订金与定金有着清晰的区别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定金”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其交付便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五百八十七条则进一步规定,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定金其实可以折价或者被收回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出现违约行为,将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或者出现违约情况,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签认购书定金可退吗
房屋认购合同当中的定金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退还的,意思就是如果买方无缘无故的违约的话,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充当了违约金的性质,开发商不退还定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是,如果是开发商无故违约的话,定金不是如数退还,而是要按照双倍计算的。以下是关于买房签认购书定金可退吗 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买房签认购书定金可退吗
1、房屋认购合同中定金是不其实可以退还的,不过,如果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2、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4、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5、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其实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4、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5、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其实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6、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我们的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其实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其实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其实可以接受。
7、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其实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其实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我们的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8、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其实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9、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10、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其实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11、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其实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我们的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12、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其实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其实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 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其实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其实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其实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我们的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我们的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13、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三、买房卖方不按时交房该怎么办
卖方逾期交房普通有两种状况:一种是在合同商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竣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践并未竣工,未到达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普通而言,针对第一种状况直接商定逾期托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避免呈现第二种状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作争议,卖方拖延不处理,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招致更多的纠葛,因而,买卖双方应明白商定:
1、卖方向买方托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到达双方商定的根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托付《建立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运用阐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规范也应按合同商定达标;否则,视为未到达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到达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践托付之日止,逾期超越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几乎所有书面合同当中只要约定定金的话,条款中一开始就要写清楚违约的情况下定金不会退还,定金起到的作用就是表明已经达成了最终的意向,购买这套房子的想法是不会随意改变的,所以房屋认购合同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考虑好就不要乱支付定金。相信通过以上关于“买房签认购书定金可退吗”的解答,你对该问题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