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买了商品房如果年限一到所有权归谁(房产证到期后产权归谁)
导读:探讨房地产寿命周期时,需明确“70年”指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依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最长期限为70年。期限届满时,房屋不...
在城市买了商品房如果年限一到所有权归谁
导读:探讨房地产寿命周期时,需明确“70年”指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依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最长期限为70年。期限届满时,房屋不需被国家收回,而是自动延续土地使用证上的权益。房屋所有权长久且无限,而土地使用权有限,需注意产权时间从开发商获得地皮时算起,受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买受者产权期限缩短。一、在城市买了商品房如果年限一到所有权归谁
在探讨关于房地产的寿命周期问题时,我们其实我们应当明确地指出,这里所说的“70年”实际上是与商品房紧密联系的土地使用权时间阈值。
依据我国于颁布实施的《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的最长期限为70个法定年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期限届满之际,房屋本身并不需要面临被国家收回的命运,而是会自动延续土地使用证上的权益。换句话说,国家将不会采取赎回措施来回收该房屋,而是以自动续期的方式直接划归至房主名下。
首先,关于房屋所有权的性质及其持久性,这无疑是长久且无限的,不受任何期限制约。
其次,针对土地使用权的属性及其有限期限,土地为国家所有,国家通过施行土地有期出让政策,授权各项用地使用者享有相应年份的使用权(即住宅用地的年限为70年,工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综合性用地则为50年,而商业、旅游、娱乐等用地的期限限制则为40年)。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获得地皮之时算起,并非从取得房产证为止。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从开发商获取地皮、进行施工建设,直至房屋竣工交付给业主入住,这整个过程中所历经的时间可能存在差异,且最少需历时两到三年。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是开发商竞得土地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工程进度延缓,甚至经过数次转手后,历经十余年才开始动工开发。此时,对于买受者而言,他们的产权期限将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无形压缩。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在城市买房七十年以后还是自己的吗
购买房产时所标示的产权期限为70年,这并不意味着七十年后该房屋便不再属于您。实际上,这份70年的期限是针对土地使用权而言的,而在我国法规中,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有效期便是70年。当这个期限到期之后,政府相关部门将会对此进行评估,以确定土地之上的建筑物能否继续使用。若经评估确认仍可使用,则仅需由建筑物所有者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延续其土地使用权;
然而,倘若评估结果显示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政府有权收回该土地,并给予所有权人适当的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对房地产寿命周期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务必要明确以下重要信息所谓的“70年”是指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70年当这一期限届满之时,业主无需担忧自己的房产会被国家强制收回,而是其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将不动产的土地使用证上的权益自动延续下去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房屋本身具有永久性和无限期的所有权特征,但它们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却是有限的因此,务必要关注房屋产权的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之日开始计算的,并且由于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购房者的产权期限相应地有所缩减
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归谁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归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归谁
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农民享有土地所有权吗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并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的,作为农民个体来说,享有承包权以及使用权。农民个体不能随意买卖土地。承包耕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如果没有的话,则由发包方收回再进行分配。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来说,也会有新的方式分配土地,比如承包、出租、流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归什么所有
农村的土地原则上归集体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及自留田地,所有权同样归属集体所有。
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两者权利都可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对所有物其实可以处分、变卖,使用权对使用物不可变卖,只能转让使用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实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归谁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