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的定金(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导读:购房定金一旦支付,因个人原因不购房则不予退还。根据法律,定金支付方未履行约定,将失去返还权利。若卖方违约、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可退还。其他...
买房交的定金
导读:购房定金一旦支付,因个人原因不购房则不予退还。根据法律,定金支付方未履行约定,将失去返还权利。若卖方违约、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可退还。其他情况定金不退。一、买房交的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在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若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购买,则无法予以退还。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预先设定的债务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则丧失了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若不再愿意购买该房产,便属于“交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预先设定的债务”,因此,定金将不能被退还。
然而,倘若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者卖方根本没有履行合同条款,亦或是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无法执行,那么此时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情况下的定金都无法得到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房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定金乃为合同履行之诚意承诺之保证方式;若买受人于交纳定金后反悔断然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屋,开发商则有权以买受人违反诚信义务为由,拒绝退还所交付之定金。倘若开发商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应有义务向买受人赔偿两倍之定金金额。
而订金,则通常发生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初步共识、但尚未确定深入洽谈之前签署的临时认购协议之中。若是合同当中所载明者为“订金”二字,那么若卖方发生违约情况,买方便无法索取双倍返还之款,仅能获得原始之订金金额而已。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的定金一经交付,如因购买者个人原因而放弃购买该物业,此项定金将会被视为自愿放弃,并不得予以退还依据相关法规,定金支付方若未能履行相关约定条款,其所享有的返还权利亦将随之丧失然而,若由于卖方违约、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此时定金其实可以全额退还给购买者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其余任何情况下的定金均不予退还
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一、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一般是不能退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其实我们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其实我们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其实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哪些情况下其实可以退还购房定金
1、由于开发商的问题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就是说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其实我们应当返还定金的。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比如,房地产政策出台,购房资格被限制了、首付比例提高、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存时限变长,那么也其实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3、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