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先走保险后起诉么(用了医保怎么改走工伤保险)
导读:工伤补偿后,受害者有权对侵权方提起诉讼。关于工伤与侵权赔偿并行主张的问题,我国法律尚未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区法院普遍认可并支持受害者同时追求工伤与侵...
工伤可以先走保险后起诉么
导读:工伤补偿后,受害者有权对侵权方提起诉讼。关于工伤与侵权赔偿并行主张的问题,我国法律尚未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区法院普遍认可并支持受害者同时追求工伤与侵权双重赔偿。这意味着,受害者在获得工伤补偿后,仍有权向侵权方主张额外的赔偿。一、工伤其实可以先走保险后起诉么
然而,对于已从第三方侵权责任人处获得赔偿的情况,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中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残疾器具辅助费用以及丧葬费用等重复性赔偿项目,这些项目将不再予以重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地法院在执行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范围上存在差异,但目前在成都等多个地区的法院仅限于规定已经从第三方侵权责任人处获得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无需重复支付。
然而,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受害者而言,他们并没有被豁免第三方侵权责任人就已经支付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换言之,即使受害者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其仍然有权向侵权方提出侵权赔偿请求,且侵权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在获得工伤赔偿之后,受害者有权再次提起侵权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工伤其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治疗费用。在处理工伤事故时所涉及的医疗费用务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补贴。
2、医院伙食补贴。当职工在医院接受治疗工伤期间,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其公派出差期间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向该职工发放住院伙食补偿费用。
3、在异地就医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经过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且已经征得经办机构的认可后,工伤职工前往非受雇所在地进行医疗救治,所发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由他/她所在单位按照员工因公出差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赔付或补贴。
4、康复治疗费。如果工伤职工选择前往与本单位签订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质的治疗,那么所产生的医保可涵盖范围内的治疗费用,只要符合以上所述的第三条规定的条件,都其实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涉及到因公负伤所引发的赔偿事宜之后,作为权益受损方,受害者享有对侵害事件责任方提出诉讼的权利。关于在遭遇工伤后是否能就并存的侵权行为请求双重赔偿,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系统内尚无明晰规定。然而在司法实务操作过程之中,各个地区的法院基本上已达成共识并积极支持受害者在寻求工伤补偿的同时,也依法主张侵权赔偿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尽管受害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他们依然有资格向可能的侵权行为责任方索取超出工伤范畴之外的额外赔偿。
用了医保怎么改走工伤保险
无法改,但是依旧享受工行保险。工伤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之后,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自费部分。但是其实可以支付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工伤医疗费用按非因工负伤由医保进行了报销,自费部分能否按工伤报销,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但是按照社会保险机构受理程序规定,因为工伤职工已经不能提供原始单据,工伤保险不会接受,也就不能无法改,但是依旧享受工行保险。工伤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之后,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自费部分。但是其实可以支付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
工伤医疗费用按非因工负伤由医保进行了报销,自费部分能否按工伤报销,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但是按照社会保险机构受理程序规定,因为工伤职工已经不能提供原始单据,工伤保险不会接受,也就不能报销。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