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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怎么赔偿(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导读:工伤认定后,赔偿内容依情况而定:如用人单位已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

导读:工伤认定后,赔偿内容依情况而定:如用人单位已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认定怎么赔偿(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怎么赔偿

导读:工伤认定后,赔偿内容依情况而定:如用人单位已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和外地就医交通住宿费用;如未足额缴纳,所有工伤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已足额缴纳且劳动者经鉴定有伤残等级,用人单位除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外,还需向5、6级残疾雇员发放津贴,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认定怎么赔偿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后,具体的赔偿内容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划分:

首先,若用人单位已经依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则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安排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相应的赔偿责任其实我们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相关治疗所需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此外,还需支付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与至统筹地区外就医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用。

其次,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且也无需对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在此情况下,所有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项目均须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最后,当用人单位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地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且劳动者经之鉴定存在伤残等级时,相应地,用人单位除了要负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之外,还要向5、6级残疾等级雇员发放津贴,同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书去哪里拿

工伤认定申请书其实可以向进行鉴定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部门或劳动及人力资源保障局领取。相关机构在做出裁决后,应在二十个自然日内,将裁定说明书发送给受到损害的雇员(或是其近亲家属)以及雇主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涉及的赔偿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充分地缴纳了相关的工伤保险费用,那么他们将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为员工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以及康复所需的各项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因外出就医所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等另一方面,若用人单位未能足额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那么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赔偿项目都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并且劳动者被鉴定出具有伤残等级,除了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向五、六级残疾的员工发放津贴,并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怎么赔偿(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在工作时间或范围内遭受伤害的职工,一般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范围后,才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工伤赔偿。但是很多遭受了工伤的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就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律图小编带来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的内容,供你学习参考。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其实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其实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其实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其实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其实我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其实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其实我们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其实我们应当容许,但其实我们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其实我们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是一个广义的词,其中包括了工伤伤残赔偿以及工伤死亡赔偿,这两种情况下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还请各位在实践中注意区分。此外,如果当事人所在地区不同、遭受了工伤伤残程度不一样的。那么获得的工伤赔偿数额也是有所差异的。更多工伤赔偿的相关知识,你其实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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