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管理费该由谁收取呢(小区公共收益由谁保管)
导读:若停车位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则该车位属于小区公共区划,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收取停车费是合理的,因为公共区域的收益应归业主共享。然而,由业主直接管理...
小区停车位管理费该由谁收取呢
导读:若停车位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则该车位属于小区公共区划,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收取停车费是合理的,因为公共区域的收益应归业主共享。然而,由业主直接管理停车费并不现实,应推选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利益,全权管理停车费用。一、小区停车位管理费该由谁收取呢
若判断该停车位占据了小区公共区域,那么该小区实行的车位制度便可归属为小区公共区划之一部分,而此部分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对车辆进行收费是完全合理正当的,毕竟小区公共区域所带来的收益理应属于全体业主共享。
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让全体业主直接承担起小区停车费的管理责任并非可行,那么应由何人进行有效管理呢?在此方面,小区的全体业主有权利推举出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则主要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同时,经由小区逐渐征收所得的停车费用亦将交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全权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关于住宅区内的停车收费问题,无疑是广大住户关注和重视的焦点。此类费用并非由物业管理公司任意决定,而必须严格遵循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及业主动议。如此设计的初衷在于确保整个社区的交通顺畅有序,尽可能保证每位住户都能够平等且公正地享有泊车权。
在具体确定停车费用时,物业管理公司需全面考虑多种因素,如社区面积大小、泊位数量、住户车辆保有量以及运营成本等。
同时,还应紧密结合市场现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实地考察等手段进行综合评估。
然而,最为关键的步骤则包括倾听住户声音,特别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并充分展开讨论,以实现其权益最大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收费调整需得到业主大会的授权与批准,并上报至当地物价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核,从而使所有居民能够对收费标准具有足够信心。总而言之,我们在此强调,本次费用收取并非随意为之,而是严格遵循规律和法律依据,旨在切实保障全体住户的正当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停车位,并其实可以依照约定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若停车位占据了本小区内的公共区域,那么该停车位理当归属于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规划范围之内,并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所有权。为此,收取适当的停车费用是完全合理且必要的,因为这部分公共区域所产生的收益其实我们应当由所有业主公平分享。然而,让每位业主直接参与停车收费的管理恐怕存在实际困难,故此应该挑选具有代表性的业委会成员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全权负责处理与停车费用相关的一切事务。
小区公共收益由谁保管
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公司保管,实际上利用小区物业共同所拥有的部分获得一些收益的话,其实我们应当是共同的归这个小区的所有的业主来拥有的。具体的话都是其实可以由物业公司来进行保管相关的财产,然后再做出确定。一、小区公共收益由谁保管?
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公司保管,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其实我们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其实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公共收益如何管理支配
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由谁支配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目前一般都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并由其决定公共收益的用途。
小区公共收益,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其实我们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其实我们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小区公共收益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利用小区公共所拥有的一些资产,获得一些收益的话是其实可以由认定为小区业主共同所拥有的收益,然后由物业公司对其进行一定的保管。但是公共的收益的话,实际上主体是归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