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伤停薪留职延长伤情严重和特殊情况指什么(内蒙古职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导读: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工治疗时,保留原工资福利,期限通常为12个月,最长可延至18个月。期满后如需继续治疗,仍享受工伤医...
内蒙古工伤停薪留职延长伤情严重和特殊情况指什么
导读: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工治疗时,保留原工资福利,期限通常为12个月,最长可延至18个月。期满后如需继续治疗,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生活不能自理,需经医疗机构证明,由单位安排护理,否则支付陪护费。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一、内蒙古工伤停薪留职延长伤情严重和特殊情况指什么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所在单位每月发放;停工留薪期限通常为12个月,若病情严重或特殊可适度延长至18个月,但最长不可超过该时限。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经再行技术鉴定后仍需治疗者,则可继续享有工伤医疗权益。
此外,如职工生活无法自理并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须经收治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护理。如企业未能妥善安排,应依照本地区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70%向职工支付陪护费用。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严禁解聘劳动或聘用合同,亦禁止解除劳动关系。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陪护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
二、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
(一)若涉案尚无明确的财物纠纷,每宗案件的律师费用为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
然而,如出现财产纠纷,我们将依据相关实例收取每宗基础服务费1,000元至2,000元。对于争议事项的财产标的超过1万元的,我们将采用如下方式进行累进制计费。具体而言,争议标的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律师费用的比例范围为5%至6%;争议标的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律师费用的比例范围为4%至5%;争议标的在1,0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律师费用的比例范围为3%至4%;争议标的在5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律师费用的比例范围为2%至3%,而对于争议标的超过5千万元的部分,收取律师费用的比例则在0.5%至1%之间浮动。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涉案不涉及任何财物纠纷,每宗案件的律师费用需支付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但是,如涉及财产纠纷,我们将依照代理涉及该类案件之民事诉讼标准费用的70%作为参考,且所收律师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在审判阶段,如涉案未牵扯到财物纠纷,我们的律师费用为:
(1)作为被告方辩护人时,每宗案件的律师费用由人民币2,500元至人民币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时,每宗案件的律师费用则为人民币2,000元至人民币15,000元不等。
至于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我们将按照代理这类案件的民事诉讼标准收费开立费用清单。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其实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内蒙古职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待遇标准
1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0元。
2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53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3 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4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3元。
5 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2066元。
6 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工伤待遇具体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其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其实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其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其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待遇分为一般伤害补偿、伤残伤害补偿和死亡伤害补偿,首先一般伤害补偿只要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而伤残伤害除了这些基本的赔偿,还有相关康复措施已经赡养的赔偿,而死亡还加了丧葬费、抚恤金和补助费,这些是我们的工伤待遇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