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安装在住房楼下可以起诉开发商吗(大连老楼加装电梯政策)
导读:配电房设在住户居住楼底楼是否可起诉开发商,取决于购房时的规划披露。若购房时配电房已规划,通常不能追责开发商。但若未被告知相关信息,业主可依据法律条款维权,...
配电房安装在住房楼下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导读:配电房设在住户居住楼底楼是否可起诉开发商,取决于购房时的规划披露。若购房时配电房已规划,通常不能追责开发商。但若未被告知相关信息,业主可依据法律条款维权,因开发商未提供明确信息导致购房受影响,业主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一、配电房安装在住房楼下其实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关于配电房设立于住户居住之底楼是否足以引发对开发商提出诉讼的问题,其产生结果主要依赖以下几点关键因素:
首先需关注购房时期的详细规划。若在购房期间配电房已被纳入整体规划之中,则通常而言,对于开发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追责投诉。
然而,倘若业主在购房过程中未能被告知有关配电房的相关资讯,那么便其实可以援引法律条款对此提起诉求,以捍卫自身的知情权和权益保护。在这一前提条件下,若因开发商未就此向买家提供充分且明确的信息,从而导致买家在不知不觉间购入受配电房直接影响的房产,此时,业主有权追究开发商在侵权行为中的具体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配电房在一楼我住二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通常情况下,一楼的配电房并不会给二楼住户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因为配电房所产生的电磁辐射量极小,相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几乎其实可以忽略不计。同时,只要确保居住环境与配电房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便可避免潜在的威胁和损害。
因此,一般我们的建议居民与配电房之间的距离最好达到五米以上,以确保日常生活不受干扰。
此外,现代配电房的建设必须遵循严格的设计流程,并且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保障用户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大连老楼加装电梯政策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大连老楼加装电梯政策问题带来帮助。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结构、质量安全等符合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可加装电梯。加装电梯须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经本栋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其他单元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其实我们应当取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日照、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出明确反对意见。
业主其实可以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辖区城区改造部门作为服务主体,应协助业主和实施主体做好加装电梯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应充分发挥开展群众工作的主要优势,做好加装电梯公示及沟通协调工作。
建设资金、运行资金等由本单元业主共同出资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资金、运行资金、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由本单元业主(含公有住房承租人)共同出资。自筹资金的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资金筹集协议。满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其实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电梯,使用额度不超过首期交存额的50%。
电梯加装后,由本单元业主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相关业主应委托运行管理单位对电梯进行管理,并由运行管理单位与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使用安全,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此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单元出资业主共有,其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由该单元出资业主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五、实施程序
对于大连老楼加装电梯政策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