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4年(2024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额征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原值×(1-扣除比例)×1.2%年税率。从租计征则是按租金收入征税,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
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4年
导读: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额征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原值×(1-扣除比例)×1.2%年税率。从租计征则是按租金收入征税,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用于经营的房产从投入生产使用之当月开始缴税,其他情况则从次月起缴。个人出租住房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4%。一、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4年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从价计征的方式,即按照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之后的余额进行计征,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房产原值乘以(1-扣除比例)再乘以年税率1.2%。
其次,从租计征则是根据房产的租金收益而征收税费,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乘以12%。
至于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之间的换算问题,无需过多考虑。
另外,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若将已有房产用于经营活动,则自该房产投入生产使用之当月开始,须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其他情况则于次月起开始交纳。
最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到的租金收益,其相应的计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乘以4%。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税需在房产所在地区进行缴纳。倘若建筑物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您身为纳税人,也请务必依据各建筑物坐落在地的具体位置,分批次向房产所在地政府辖下的税务部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此外,作为房产税的纳税人,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依照相关法令细则,遵守规定的纳税周期,并如实地逐项填列《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4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1-10%或30%乘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乘税率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减免税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其实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其实可以免税;
9、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其实可以免税;
10、企业停产、撤销以后,其房产闲置不用的,其实可以暂免征税。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其实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照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和非本单位业务用的生产、经营用房产,其实我们应当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现在还没有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征,仅仅是在一些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在具体的征收标准上,要区分是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分别对应的就是房屋的买卖和房屋的租赁。当然一些特殊房产,也是其实可以免交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