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1.责任能力: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刑法不直接规定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具有责任能力,而是消极地规定无责任能力与限定责任能力。2.原因自由行为:即...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原因自由行为是什么?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
1.责任能力: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刑法不直接规定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具有责任能力,而是消极地规定无责任能力与限定责任能力。
2.原因自由行为:即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是否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只要行为人在实施与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的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而且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就具有非难可能性,应当追究责任。
3.责任能力与行为同时存在原理:行为人在开始实施实行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然后丧失责任能力,在无责任能力阶段实施的是另一性质的行为,由另一性质的行为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则行为人仅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犯的责任。
4.期待可能性: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适法行为。
5.没有期待可能性:如果行为时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即法律对行为人没有期待可能性,则不负刑事责任。期待可能性是规范责任论的体现。
6.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刑法,即对形式的刑事违法性的认识。
7.违法性认识错误:指行为人认识到了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被法律所禁止。
8.直接的禁止错误:指对禁止规范的存在有认识错误,即误将违法行为当作合法行为而实施的情形。
9.间接的禁止错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但错误地认为在其具体案件中存在正当化规范,因而不违法,即行为人错误地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建立起不存在的正当化基础。
10.涵摄的错误:指错误地解释构成要件要素,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情形。主要是对推导过程产生的认识错误,也即在“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上,产生了认识错误。这是一种关于法律适用的错误,这种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因为这种错误是行为人自己对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的理解错误。
11.有效性错误:指行为人知道禁止规范,但误以为该规范无效的情形。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答案:A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A项正确。对年龄应以行为发生时为基准进行判断。理由在于:犯罪是表现于外的行为,责任能力是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辨认、控制能力必须是行为当时的能力。当然,如果行为人实施一定身体动作以后,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就应根据不作为犯罪的发生时间计算年龄。所以,行为人虽然对于投毒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其有义务在满14周岁之后,防止结果的发生。B项错误。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小张是1995年春天出生,2009年3月10日时,小张是否满14周岁无法查明,应推定其不满14周岁。C项错误。乙的行为属于原因自由行为,是指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陷入丧失责任能力的状态,进而实施犯罪行为。使自己丧失责任能力的行为(如服用麻醉药、吸毒),称为原因行为;在该状态下实施的行为(如杀人、放火),称为结果行为。由于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是否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故称为原因自由行为。虽然行为人是在失去责任能力的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但仍可成立犯罪,不违反“犯罪行为和精神状态同步”原理。只要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前精神状态正常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不以犯罪时(如杀人、放火)的精神状态为准,而以犯罪前的精神状态为准。D项错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对非法拘禁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是非法拘禁行为本身造成残疾构成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
不受任何势力约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为什么是绝对的自由?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渴望拥有自由。而我们所渴望的这个自由,不是超脱一切的绝对自由。而且,这种自由对于我们人类说是不存在的。而我们多数时候所追求的自由是身心灵的自由。
第一,身体自由。
想要身体自由,就需要了解自己与身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
自己与身体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身体是我们成为自己的物质基础。通过达尔文进化论思维,我们可以了解到人是在地球的整个演化中,从海洋生物到陆生生物逐渐演化而来的。
对于原始生物来说,他们没有像人类这样的思想意识。人类拥有高级的思想意识即精密逻辑思维方式,这是人类所特有的。当人有了思想意识,就开始思考自己与自己的关系、自己与世界的关系。
通过对原始生物的观察,我们会发现,他们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可以获得足够的食物、繁殖后代,这就是他们的自由。而到了我们人或者是猴子、猩猩等人类的近亲,我们的身体需要能量,每天需要吃饭、睡觉等,能够达到这些就是获得了身体自由,而除此之外,还需要心灵的自由。
我们追寻的身体自由,就是在想要获取能量时,就可以获得的到,想要睡觉时,就不用担心危险的情况下去睡觉。而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可以说基本每个人都已经达到了这个身体自由的状态。
而我们为什么还会不满足呢?
那是因为我们在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时候,出了问题。也即是无法获得心理和情绪的自由。
第二,心理和情绪自由。
心理和情绪的自由,其实就是自己与他人关系处理过程中的自在状态。
我们知道,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我们会有心理和情绪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有时候会困扰着我们。如果处理不好,我们会被这些情绪牵着鼻子走。也就是,我们自己完全变成了我们的思想和情绪。
重新回归自己,就需要从情绪中走出来。把自己与自己的情绪区分开,要明白自己和情绪不是一个东西,而是有相互影响关系的两个东西。
情绪是我们身体的本能,是为了让自己在某些情境下可以产生一些应激反应,进而生存下来。比如,一只羊,遇到了狼,就会产生那种本能的恐惧心理,而快速地逃窜。
而到了我们人类社会,你与他人建立的连接,产生了关系。当别人因为某件事情而对着你发泄情绪,而你如果不能识别这种情绪,就会认为这是对你的宣战。那么,此时你也必然迎战。
迎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逃跑,逃离和他建立的关系,逃离他的情绪攻击范围;另一个是立即反击,这也是多数人会采取的方法,用这种方式来捍卫自己。
如果我们能够识别对方的情绪和自己的情绪,那么就可以发现,这种发泄情绪的方式,完全不是在攻击你,也不用因此去反击,反过来朝对方发现情绪。
我们要与他们处理好关系,就需要处理好自己与情绪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要分清楚,他人与他们自己的情绪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为什么会针对你发泄这些情绪。如果你处理得好,可能会因此得到意外收获。
比如,男女谈恋爱,男性一般不知道为什么女性会突然朝他发脾气,撒娇。而当你能够区分他们情绪和他们自身的关系,你明白了她朝你发泄情绪其实是在捍卫她自己的存在,那么,你寻找解决的策略就完全不同了。
当我们能够处理好这些的时候,就可以与他人建立友好关系。但是这样做还不够,因为有时候你会吃亏。任何一个人都想吃亏,特别是在捍卫自己的时候。为了避免自己吃亏,我们还需要获得灵性的自由。
第三,灵性自由。
灵性的自由,可以说就是我们与这个世界的关系,能够很好地与这个世界相处,建立起一种共生的美妙关系。而这种关系形成,是需要我们的灵性,也就是智慧。
我们生存的一切,都脱离不了这个世界。我们与这个世界始终保持着连接。我们现在生活的物质条件越来越丰富,但是同时也面临着自然环境的挑战。比如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
如何与这个世界相处,用什么样的节奏获取资源,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解决问题,就要拥有智慧。而这种智慧,就存在于我们与这个世界的共生关系之中。我们深入地了解共生的关键,就会逐渐感受到智慧的出现。
我们会看到一些人能够轻松的解决问题,面对任何事情都可以非常轻松的解决,这种能力其实就是他拥有了灵性。获得了这个世界的天道智慧。
总之,我们渴望的自由,就是身心灵的自由。而身心灵的自由来自于自己与自己、自己与思想情绪、自己与世界的关系当中。当我看清楚了这些关系,我们也就开始拥有自由和智慧。
邯郸汽车冲撞致4人死亡,该事故将会如何定性?
发生在邯郸市的这起白色车辆撞人事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受伤人员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司机也被得到控制。犯罪嫌疑人刘某。长期服用镇静类药物。才使得这次车祸酿成祸端,警方已经将他进行刑事拘留,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上,现在的社会好像经常发生这样类似的案例,之前就有过大连522宝马撞人案,该案就是对犯罪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在本案中可能比较特殊的是犯罪嫌疑人刘某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犯人在在实施犯罪时构成刑法上一种不受追究责任的状态,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但是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由自己主动选择造成的,在本案当中,犯罪嫌疑人刘某长期服用镇静剂类药物,在犯罪当天更是超量服用了镇静剂,在开车撞人时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但是即使认为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构成刑法上的原因自由行为也需要去承担责任,刘某的实施犯罪行为是开车撞人,而非超量服用镇静剂类药物,后者只能算是原因行为,如无意外的话,刘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定罪上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量刑上是死刑。
二、对此次事故的看法小编认为,这个事故发生以后,受伤最大的还是那些无辜的受伤者和死亡者以及他们的家庭,作为犯罪嫌疑人刘某应当对他们的本人和家庭进行道歉,并进行积极的赔偿,通过获取他们的谅解,来救赎自己向法院争取减刑。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知道自己在服用了镇静剂类药物后状态不佳,依然开车,这种危险的行为威胁到了每一个行人,他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应当受到大家的责备。
小编认为,这次事故将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刘某,希望法院的判决结果能够告慰那些无辜的亡灵。
今天关于“原因自由行为是什么?”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