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期限有多久(工伤认定要多久?)
导读: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
工伤认定的期限有多久
导读: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有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机构是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办法》之相关规定,若在职员工在其工作期间以及该范围之内遇到意外事故,则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通常所提到的就是地方性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此情况下,若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认定的话,那就必须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然而,如若受伤员工希望亲自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这名员工其实我们应当在事故发生且能够知道具体事实后的一年以内向上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工作场所内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件,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在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申报;如若未能在上述期限之内办理手续,用人单位亦有权利在一年期内进行申报。然而在此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则需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一年期满之后,员工或其近亲家属有权主动向社保行政机构(通常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目前,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寻求救济。
一、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的规定,工伤认定期限为事故发生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怎么处理
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莫忘学法用法。由于不少劳务工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的根本不懂法,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恰恰给一些不良老板钻了空子,这是劳动争议引起大量劳务工到有关部门反映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广大外出打工的劳务工们要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