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是否为合同订立的必要条件(合同的必要条件)
签约并非仅限于书面形式,亦可通过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其中,书面形式涵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及传真等具备实体形态且可承载文字信息之媒介。此外,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签约并非仅限于书面形式,亦可通过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其中,书面形式涵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及传真等具备实体形态且可承...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书面形式是否为合同订立的必要条件
签约并非仅限于书面形式,亦可通过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其中,书面形式涵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及传真等具备实体形态且可承载文字信息之媒介。此外,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具备实质性内容且可随时查阅调取之数据电子文件亦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其实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其实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其实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