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为承揽合同吗(民法典视角: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后者指由承揽方按委托方要求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由此获得报酬;而前者则是指物业服务者于特定物业服务地域内向业主提供诸如建筑...
物业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后者指由承揽方按委托方要求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由此获得报酬;而前者则是指物业服务...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为承揽合同吗
物业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后者指由承揽方按委托方要求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由此获得报酬;而前者则是指物业服务者于特定物业服务地域内向业主提供诸如建筑及其附设设备维修保养、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项目,以此交换业主支付的相应物业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