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导读:劳动合同成立但不一定立即生效,需具备两方同意、明确内容、签字盖章等要素。生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能力、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书面形式确认。无效情形包括欺...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的生效
导读:劳动合同成立但不一定立即生效,需具备两方同意、明确内容、签字盖章等要素。生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能力、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书面形式确认。无效情形包括欺诈、免除法定义务、违犯强制性规定。如对效力有争议,需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一、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等同于其效力的生效。
明确而言,劳动合同的成立需建立在当事人就合同核心条款达成的合意基础之上,并满足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需要两方甚至多方订约当事人的存在;
其次,订约各方对于合同主要条款的具体内容其实我们应当取得一致共识,且该签署过程需要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字或加盖合法印章之后方可生效。
据此不难看出,唯有当劳动合同确实已经成立,并且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在合同上签暑或盖印确定后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成立是制约生效的先决条件。
然而,要使劳动合同真正生效,还须满足以下四个必备条件:
1.当事人必须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以及相应的劳动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有效地体现出其自身的意愿;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及社会公序良俗;
4.劳动合同应使用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对此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视为无效的情形:
(一)任何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的方式,诱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者;
(二)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劳动合同免除自身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排除了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三)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强制性规范的。
若出现对劳动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是否无效产生分歧的情况,其实我们应当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判定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要具备哪些
作为雇主,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您将面对诸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各类组织等不同类型的主体资格要求。因此,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主体,我们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辨识其相关情况。为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应该结合实际的工作需求,合理地制定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等同于其效力的生效。
明确而言,劳动合同的成立需建立在当事人就合同核心条款达成的合意基础之上,并满足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需要两方甚至多方订约当事人的存在;
其次,订约各方对于合同主要条款的具体内容其实我们应当取得一致共识,且该签署过程需要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字或加盖合法印章之后方可生效。
据此不难看出,唯有当劳动合同确实已经成立,并且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在合同上签暑或盖印确定后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成立是制约生效的先决条件。
然而,要使劳动合同真正生效,还须满足以下四个必备条件:
1.当事人必须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以及相应的劳动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有效地体现出其自身的意愿;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及社会公序良俗;
4.劳动合同应使用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对此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视为无效的情形:
(一)任何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的方式,诱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者;
(二)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劳动合同免除自身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排除了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三)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强制性规范的。
若出现对劳动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是否无效产生分歧的情况,其实我们应当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判定确认。
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说明,一旦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则说明该合同是生效的,双方也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一、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吗
劳动合同生效等于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第3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劳动权利义务也就相应确立。
二、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生效的相关回答,劳动合同的生效是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的。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认真检查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于出现口头承诺的事件,不要相信,只相信劳动合同里面自己看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