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中途被辞退(公司员工中途辞退怎么办)
导读:试用期内,员工因疾病无法适应岗位、经培训调整仍不胜任、或公司违规辞退将面临辞退。患病员工医疗期满无法履行职责或未达新岗位要求时,雇主需提前通知并支付一个月...
试用期中途被辞退
导读:试用期内,员工因疾病无法适应岗位、经培训调整仍不胜任、或公司违规辞退将面临辞退。患病员工医疗期满无法履行职责或未达新岗位要求时,雇主需提前通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解约,公司无需经济补偿。违法辞退需双倍赔偿,补偿按工龄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一、试用期中途被辞退,应如何处理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出现下述任一情况均可能遭到辞退,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员工及公司予以明确告知或者额外支付给该名员工一个月的薪资后,方才有权解除与他/她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如果员工患有疾病或发生了非工伤事故,且根据相关规定,其已完成全部医疗期治疗过程的,但依然无法适应该职位并履行相关职责;
或者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额外为其安排新的具体工作要求的状况。
(二)如果员工未能全数胜任所接受的工作任务,经过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调动调整之后仍然达不到任职要求的时候。
2.当试用期间由于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上的补偿责任。
3.如公司在适用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单方面做出了辞退决定的,那么他们应对员工做出的违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金额进行赔偿。
而经济补偿则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所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界定,每满一年便其实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工作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但是没有达到一年,也会算作一年计算;
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话,那么将会给予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中途被辞退如何办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出现下述任一情况均可能遭到辞退,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员工及公司予以明确告知或者额外支付给该名员工一个月的薪资后,方才有权解除与他/她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如果员工患有疾病或发生了非工伤事故,且根据相关规定,其已完成全部医疗期治疗过程的,但依然无法适应该职位并履行相关职责;
或者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额外为其安排新的具体工作要求的状况。
(二)如果员工未能全数胜任所接受的工作任务,经过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调动调整之后仍然达不到任职要求的时候。
2.当试用期间由于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上的补偿责任。
3.如公司在适用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单方面做出了辞退决定的,那么他们应对员工做出的违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金额进行赔偿。
而经济补偿则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所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界定,每满一年便其实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工作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但是没有达到一年,也会算作一年计算;
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话,那么将会给予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在试用期的期间内,若员工因病患而无法符合或胜任其工作岗位,经过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后仍然未能达到岗位要求,或者是由于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进行的辞退行为,那么该名员工将会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当患有疾病的员工在医疗期结束之后,仍然无法履行其职责或者无法满足新的岗位需求时,雇主需要提前向该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并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然而,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的原因导致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则不需要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况,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不足半年,则仅需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公司员工中途辞退怎么办
员工中途辞退的话先确认是否具有辞职意愿,确认无误之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费用有员工赔偿。员工无故辞退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得不到劳动法应有的保护,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此种举动不推荐就业者这么做。一、公司员工中途辞退怎么办?
企业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制定规章制度,将自动离职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做到在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时有据可依。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我们的建议企业分三步操作:
1、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这是基于管理职责所做的一个动作,一个员工没来上班,企业作为管理一方,不能对此不闻不问。
2、《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二、公司中途辞退员工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存在雇佣关系的双方都有各自应尽的义务,劳动合同签署主要体现契约精神,双方都应做到诚实用心合作,这样才能互利共赢。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也是如此,很多刚刚就业的年轻人在选择职业、工作时需要多次思考,既然就业了就应该保持初心,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