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暑假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怎么维权)
导读:暑期兼职务必签署劳动合同保障权益。合同需包含雇主信息(名称、地址、法人全名),劳动者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工作期限,职责与执行地点,工作时间休假安...
大学生打暑假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导读:暑期兼职务必签署劳动合同保障权益。合同需包含雇主信息(名称、地址、法人全名),劳动者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工作期限,职责与执行地点,工作时间休假安排,薪酬详情,社保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工作环境和潜在风险告知,以及依照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款。确保所有内容详尽清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大学生打暑假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在暑期中寻找兼职工作时,务必确保签署了劳动合同以保障个人正当权利。
劳动合同应包含如下重要规范条款:
(1)注明雇佣单位的名号、办公地点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姓氏全称;
(2)描述劳动者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编号;
(3)明确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4)详细表述工作职责及其实际执行场所;
(5)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与休假事宜;
(6)明确说明劳动报酬形式和金额;
(7)调查并明确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得到妥善落实;
(8)明确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工作环境条件以及潜在职业危害的防护策略,(9)依照相关法规规定,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阐述的其它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大学生打暑假工需要签合同吗
在暑期中寻找兼职工作时,务必确保签署了劳动合同以保障个人正当权利。
劳动合同应包含如下重要规范条款:
(1)注明雇佣单位的名号、办公地点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姓氏全称;
(2)描述劳动者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编号;
(3)明确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4)详细表述工作职责及其实际执行场所;
(5)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与休假事宜;
(6)明确说明劳动报酬形式和金额;
(7)调查并明确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得到妥善落实;
(8)明确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工作环境条件以及潜在职业危害的防护策略,(9)依照相关法规规定,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阐述的其它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怎么维权
当学生认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投诉时填写投诉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在该单位工作过的材料。劳动监察机构在调查了解后,如果双方没有直接书面证据,单位又不承认学生在那里工作过,在存在劳动争议的状况下会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有的学生会利用寒暑假去外面打工,挣一点零用钱。但却被打工单位或个人所骗,导致辛苦工作一两个月,却一分钱拿不到。那么这个时候,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怎么维权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怎么维权
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其实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暑期学生打工提供的是兼职劳务服务,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2、打暑假工的学生要维护权利,在打暑假工之前要首先了解工作单位是否合法正规,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好面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学会甄别。在工作前跟单位协商一致之后,订立一个合同,通过合同将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口头协定是无法认账的。
3、一旦出现意外,千万不要莽撞行事,要学会冷静处理,运用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包括向政府部门、老师求助,必要的时候其实可以向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4、当学生认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投诉时填写投诉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在该单位工作过的材料,例如合同、工作牌、工服、有单位签名盖章的入职表等。劳动监察机构在调查了解后,如果双方没有直接书面证据,单位又不承认学生在那里工作过,在存在劳动争议的状况下会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打暑假工:
1、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劳动的定性:
出于社会实践的需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需要增加一些社会知识,掌握一些劳动技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学生的勤工助学这样规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但是这种劳动首先必须以教育实践或者职业技能培训为目的,单纯地以增加收入为目的不能视为社会实践。其次必须是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的。最后,这种劳动必须是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不得进行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一些高危险性劳动以及强体力劳动。
2、对使用童工的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应聘者的身份证,一律不得录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此,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的义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负有相应义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现象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按照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罚款标准提高一倍,并吊销营业执照;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学生利用空闲时间外出打工的,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与打工单位之间建立的仅仅是一种劳务关系,但这样的关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要是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的话,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