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吗(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导读: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一致、未履行劳动安全保障义务、欠薪、未缴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或合同无效(因欺诈、威胁)。无论何种原因,服务年限决定...
劳动者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吗
导读: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一致、未履行劳动安全保障义务、欠薪、未缴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或合同无效(因欺诈、威胁)。无论何种原因,服务年限决定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吗
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根据如下各项原则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依照其在单位服务的年限享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首先,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其实可以通过自愿商谈达成解除劳动合约的共识;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承诺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必要的工作环境条件时,劳动者同样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再次,如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薪资待遇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理由;
此外,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劳动者同样拥有足够的权力选择离开;
除上述因素外,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触犯了法律法规的标准,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侵害,这也是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法律途径之一;
最后,即使是由于某些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劳动者也有权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能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根据本协议规定,关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频率其实可以参照以下方案进行明确的约定:
即每月定额支付,且需要劳动者在离职后定期向用人单位提交其所就业状况的相关证明票据(如社保凭证、新的劳动关系合同等)。
用人单位将依照严格的程序对这些材料进行核实,以确保劳动者在离职之后确实未再从事与原公司存在竞争业务或职业的行为。
在此前提下,用人单位方可按约定的期限向劳动者发放相应的竞业禁止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本条款达成一致并选择一次性支付形式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那么便可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之际,由用人单位予以一次性发放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1、若是受用人单位逼迫,不得已“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2、但如果员工是因为自身原因,比如要回老家工作、考上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等,这些理由辞职的话,则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和赔偿金的。一、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刻辞职并其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二、员工主动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其实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般劳动者提出离职的,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也要看是哪一方提出解除,若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则此时劳动者其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劳动者因为自身原因提出离职,则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