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是否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问:公司新设立了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职工需要解除与母公司劳动合同后再与...)
导读:公司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需严格执行既有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须遵守真诚、合法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主体需有民事行为能力。雇主可在试用期不1、严重违规、营私舞...
公司分立是否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导读:公司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需严格执行既有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须遵守真诚、合法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主体需有民事行为能力。雇主可在试用期不1、严重违规、营私舞弊、兼职严重影响运营或违法劳动法规定等情况下解除合同。劳动者签署无效合同、犯罪行为也可能导致合同终止。一、公司分立是否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进行分立时,并不改变原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即使经历了公司分立,对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需要无条件地严格执行。
此外,在合法的条件下所订立的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也同样具有有效性。
关于有效合同所需满足的各项要素,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针对相关意思表达保持真诚,充分展示出当事人在自愿原则上的承诺和决定;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违背法律规范或社会共同利益准则;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参与能力。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综合表现未能达到岗位录用标准;
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
又或是营私舞弊、玩忽职守,为用人单位带来实质性的重大损失;
甚至于劳动者可能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维持着劳动关系,对其所在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极大的干扰,甚至在用人单位曾经提出过明确要求且尚未得到纠正的前提下;
以及由于劳动者本身原因,导致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而无法生效;
或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分立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进行分立时,并不改变原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即使经历了公司分立,对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需要无条件地严格执行。
此外,在合法的条件下所订立的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也同样具有有效性。
关于有效合同所需满足的各项要素,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针对相关意思表达保持真诚,充分展示出当事人在自愿原则上的承诺和决定;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违背法律规范或社会共同利益准则;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参与能力。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综合表现未能达到岗位录用标准;
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
又或是营私舞弊、玩忽职守,为用人单位带来实质性的重大损失;
甚至于劳动者可能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维持着劳动关系,对其所在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极大的干扰,甚至在用人单位曾经提出过明确要求且尚未得到纠正的前提下;
以及由于劳动者本身原因,导致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而无法生效;
或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是: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劳动合同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员工妥善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相关的社保转移手续等。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是: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劳动合同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员工妥善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相关的社保转移手续等。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所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主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的义务作出的约定,其履行也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解除即具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尚未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也不再对当事人发生法律保护的约束力。而对于劳动合同中已经履行的内容,不存在解除的问题。
当事人双方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其实可以从其规定。”
如果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单位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员工提出书面通知,并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给予员工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款。需要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同时需要协助员工完成社保公积金的转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