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动辞职有赔偿吗(在公司干了十年辞职有补偿吗)
导读:通常来说,企业员工主动离职服务满十年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例如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延迟或者不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没有合规缴纳社会保险...
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导读:通常来说,企业员工主动离职服务满十年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例如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延迟或者不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没有合规缴纳社会保险等,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就有权依法要求获得经济补偿。一、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通常情况下,在企业中服务达十年之久而主动提出离职请求的员工并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然而,假如该企业未能依照其与雇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提供完备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及良好的劳动环境;亦或延迟发放劳动工资且未能保证金额足够;或者在社会保险费用方面未严格遵循法规进行缴纳等等这些违法行为导致您被动地离开公司,那么您将有权利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在公司干了八年,辞工有补偿吗
劳动者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满八年后,如遇任何一方即雇主或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均可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于八个月薪酬的经济赔偿。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雇主的内部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者必要的劳动环境条件;
以及未依循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适当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在公司干了四年辞工有补偿吗
一般而言,若为您本人主动离职之举,且贵司并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过失行为,则您可能无法获取经济性补偿。
然而,倘若贵司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您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您的劳动报酬,甚至是未能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为,那么您便可依据此种理由解除与贵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有望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的计算方式,即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
以您工作四年来计算,通常情况下,您将能够获得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所谓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一般情况下,企业内主动离职服务满十年的员工无补偿。但若企业违反劳动合同,如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延迟或不足额支付工资、或未合规缴纳社会保险等,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员工有权依法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在工厂干了十年辞职有没有补偿
如果属于自愿辞职是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或者不交、少交社保的情况的话,劳动者其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唯一的自愿辞职会有补偿的情况。一、在工厂干了十年辞职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在工厂做工十年,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话,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其实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其实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其实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但是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合法行为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进行诉讼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