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指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劳资纠纷处理一般可分为四步:先协商,再调解,然后仲裁,最后诉讼。劳资双方可先自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第三方寻求调解。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指什么
导读:劳资纠纷处理一般可分为四步:先协商,再调解,然后仲裁,最后诉讼。劳资双方可先自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第三方寻求调解。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可申请仲裁。若对仲裁有异议,则可诉诸法院,但仲裁通常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指什么
在解决劳资纠纷的过程中,主要依照四个具体的步骤: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
首先是协商阶段,这是指劳资双方通过直接的沟通和对话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其次是调解,这是在第三方机构,如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促进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式。接着是仲裁,即雇主或劳动者任何一方若对协商或者调解的结果不满意,有权提出申请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最后便是诉讼,对于仲裁决定仍有异议的一方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仲裁被视为诉讼的必经前置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资纠纷处理分四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双方先直接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若不成,可求助于第三方调解。如还不满意,可申请仲裁。若对仲裁有异议,可诉诸法院,仲裁通常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劳动争议处理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关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仲裁程序加以解决。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其实我们应当遵循“仲裁优先”的原则,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先经过仲裁机构的审理和裁断,只有对于仲裁裁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具体来讲,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受到了实际损害并认为自己享有相应权利之时(通常是指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起算,必须在1年内将劳动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此期间内(亦称仲裁时效期),如果未及时主张自身权益,则可能会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程序设定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各类理应存在且扮演重要角色的机构主要包括了以下三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首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一种内部调解机制,其运作方式相对灵活便捷,程序设计也更为简洁明快。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法定的仲裁机构,其仲裁程序遵循着严谨的规范要求,同时还须遵守一定的规则与时限。需要明确指出,仲裁乃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必经前置环节。最后,人民法院作为最终的司法救济途径,其程序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调证据审查及法律适用的精确性。在程序设置方面,调解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双方均有权随时选择终止调解程序;而仲裁则具备明确的申请、受理、审理和裁决流程,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至于法院诉讼,则需历经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等多个阶段,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总的来说,各个机构在其程序的性质、效力和适用范围上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劳资纠纷处理分四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双方先直接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若不成,可求助于第三方调解。如还不满意,可申请仲裁。若对仲裁有异议,可诉诸法院,仲裁通常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幻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劳动争议解决的过程,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这三个阶段,本文为大家带来三个程序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中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关系当事人其实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申诉,依靠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其实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三、申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其实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其实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