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怎么算(经济补偿月工资怎么算2024)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应按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怎么算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应按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算。要是月工资超过政府发布的月平均工资三倍,那按三倍算,而且总期限不超过十二年。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怎么算
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时,应以劳动者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期间的平均工资为准。此项工资范围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多种形式的货币性收入。值得留意的是,在核算平均工资时,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则需将实际工作月份纳入计算。同时,若当事人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发布的上一年度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话,那么向其发放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额度来进行,而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总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其实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应以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足十二个月时,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若月工资高于政府发布的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发放,且总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月工资怎么算2024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法条直接关联到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其实,从法律规定来看,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就是每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数,但为什么还会存在计算错误的情况呢?笔者 认为,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没能正确理解为“应得工资”。
在解决何谓“应得工资”之前,我们先来普及“工资”的法律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具体而言,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其中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 奖金如年终奖、季度奖;
四津贴如岗位津贴和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等;
五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然后,再来看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上述所有工资组成部分计算应支付给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即为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但由于存在以下工资扣减的情形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以下称“实发工资”一般会少于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 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二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 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 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为平衡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也为“月平均工资”设定了最低和最高的限额。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特别说明:
1、在计算平均工资的时候,对于出勤天数少于21.75的月份,法院一般会剔除出去。
2、工伤期间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现在按省级统筹会更高些的60%计算。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此单位从签署劳动合同,开始劳动到解除合同为止的年限来计算的。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过多份劳动合同,也是依据劳动者签署的第一份合同,开始劳动累计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作满一年,补偿金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超过半年含半年则按一年限期计算。未满半年则按照劳动者二分之一月工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