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标准有几种(合同到期不给续签了单位怎么赔偿)
导读:劳动合同期满续签时,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维持或提升原条件续签,但劳动者拒绝,这种情况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另一种是单位降低条件续签或合同终止,劳动者...
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标准有几种
导读:劳动合同期满续签时,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维持或提升原条件续签,但劳动者拒绝,这种情况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另一种是单位降低条件续签或合同终止,劳动者拒绝,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依法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多少跟工龄和薪资有关,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月薪,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薪。一、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标准有几种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用人单位未能与您续签新协议,根据相关规定,通常会出现两种赔偿情形。
首先,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了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件并希望继续留用您,然而您对此表示拒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将无需向您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若用人单位试图以降低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件为代价来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并且您对这一提议持反对态度,或者用人单位选择直接终止与您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数将根据您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长以及基本薪资水平进行计算。
原则上讲,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即可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若您在该单位工作超过半年,则以一个完整年度进行计算;
若不足半年,则以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其实可以直接走吗
当原定的劳动合同期届满后,若没有选择继续签署新的劳动协议,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自行离开而无需获得许可。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方面,我们的建议都能提前通知对方不打算续签这份劳动合同的决定。当劳动合同正式到期之际,此份关系自动终止。根据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在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提供明确的证明文件,并在十五天内完成相关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办理事务。同时,作为劳动者也负有履行约定任务,对工作保持交接的义务。如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则在所有工作交接事宜全部办妥之后才能予以进行支付。关于不续签所带来的经济补偿问题,这里涉及到两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形是,若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达合同期限,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那么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不足六个月的部分,以一年计;而工资薪酬高于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月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将遵循“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且补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由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前的十二个月中的平均收入水平。第二种情形下,若劳动者同样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同样分为两种情况考虑,基本规律与用人单位相同。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在此基础上坚持原有的劳动条件不变或进一步提升,那么劳动者拒绝续签也就不必再支付经济补偿;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有意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那么劳动者若是无法接受而选择不再续签,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会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到期了其实可以要求解除吗
根据通常情况来看,当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定权益与法定义务关系将自行为止,无须刻意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然而,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并且这些条件在合同期满之际依然得到满足,那么任何一方均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除此之外,倘若合同期满之后,各方当事人仍有意愿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他们亦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重新签订合同以延续彼此间的法定权益与法定义务关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针对现实情形的具体分析,应依据合同中的详细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您对于合同解除方面的具体事宜存在疑虑,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
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分两类:单位维持或提升条件续签被拒,无需补偿;若降条件续签遭拒或合同终止,单位需依法支付补偿金,金基于工龄与薪资,每满年支付月薪,超半年按年算,不足半年付半月薪。
单位行贿的方式有几种
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就行贿而言,根据实施的主体不同,其实可以分为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对此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不同的罪名,即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那具体说到单位行贿罪,大家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单位行贿的方式有几种吗?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单位行贿的方式有几种
1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2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3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行贿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3条分别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单位行贿的对象有哪些
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能否包括国有单位,对此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单位,其理由是定义单位行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定为两种情形,其前一种情形“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中的行贿对象未指明是国有单位或国家工作人员,故将二者全部包括进去。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理由是:研究一种具体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不能仅根据《刑法》的一、二条法律条文来考究,而应结合同一类犯罪甚至整部《刑法》加以分析,就行贿这类犯罪行为而言,在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规定了四种行为:
1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
2自然人对国有单位的行贿;
3单位对国有单位的行贿;
4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而“两高”分别就《刑法》的罪名的确定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都将第一种情形,即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确定为“行贿罪”;对第二、三种情形,即自然人或单位对国有单位的行贿犯罪定义为“对单位行贿罪”;而对第四种情形,即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规定为“单位行贿罪”。若将单位也列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势必造成“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这两种犯罪在犯罪对象上相互包容,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单位行贿罪很显然只能由单位构成,而要是自然人实施了相关行贿行为的话,那么只能构成行贿罪。具体说到单位行贿的方式上,律图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三种,大家其实可以具体了解一下。至于法律中规定该如何对此罪进行处罚,你其实可以到我们律图网站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