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要求离职怎么办(求职者怀孕可以入职吗)
导读:孕期女员工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由解除聘用关系。我们其实可以明确告知对方这是违法的,并要求他们继续保持正常工作。同时,我们的建议你收集相关证...
怀孕期间公司要求离职怎么办
导读:孕期女员工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由解除聘用关系。我们其实可以明确告知对方这是违法的,并要求他们继续保持正常工作。同时,我们的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邮件、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雇主强行解约,你其实可以向劳动监督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怀孕期间公司要求离职怎么办
在雇员孕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关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贵方有权对此予以拒绝,并且能够向用人单位清楚地表达出自身的权益已得到了法律的全面保护。在此阶段,贵方我们的建议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不变,尽量收集和保存关于本次纠纷的重要证据,例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上的聊天记录等等。倘若雇主强行解除聘用合同,那么贵方有权选择向相关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反应,或者采取劳动仲裁措施来竭力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
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二、怀孕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孕妇员工处于特殊保护时期,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员工在接触对职业病具有潜在风险的岗位时,如未完成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或正处在疑似职业病诊断及医学观察阶段;
(2)劳动者若在本单位患上了职业病或者因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缺或部分失去生理功能;
(3)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4)女性员工处于妊娠、分娩或哺乳阶段;
(5)员工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达到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
(6)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以外,法律和行政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期间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女性员工身处孕期而面临所在公司的解散之际,其所享有的权益理应得到特别的保护与支持。第一,我们指出,若公司面临解散之命运,必须严格按照国内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给每位员工。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员工在当前企业从事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反之,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正处于孕期的女员工而言,除了上述经济补偿外,她们还其实我们应当享有“三期”(即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的工资、生育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另外,在公司解散并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应将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置于优先清偿的地位。若贵司未能依法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敬请您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记录、工作证明等等。
要求孕期雇员解除聘用关系违反法律。贵方可拒绝并明确告知法律权益。我们的建议保持工作正常,收集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等。雇主若强行解约,贵方可向劳动监督机构投诉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求职者怀孕可以入职吗
怀孕其实可以入职,但不符合工作条件的仍然其实可以辞退。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如果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所排除的条件违背基本人权和社会常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随着世界的进步,人们的三观也越来越正确,人们的男女平等意识已经逐渐苏醒,也有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出现,同时女性也在不是只有母亲着一个角色其实可以扮演,职场上的女强人数不胜数,但是女人也会有想要孩子的时候,这个时候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其中就包括:求职者怀孕其实可以入职吗?我们来听听小编的回答吧。
一、求职者怀孕其实可以入职吗?
怀孕者其实可以入职,但是一旦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公司仍有权利将其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其实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劳动者而言的,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处于“三期”,劳动者只要有以上6个条款中的任一款行为,而且企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一样其实可以给予无偿辞退!
二、怀孕假期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其实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通过上述的全面讲解,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求职者怀孕其实可以入职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时也让我们对于女性正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角色这个一现状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女子从来就不是依附于他人的存在,只不过这种意识刚刚苏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男女平等终究会实现,希望小编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