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是什么(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导读:劳动争议处理就是解决企业主和员工之间关于劳动权益和义务的争议,需要通过谈判、调解、仲裁和法院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目标是依法保护双方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争议处理是什么
导读:劳动争议处理就是解决企业主和员工之间关于劳动权益和义务的争议,需要通过谈判、调解、仲裁和法院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目标是依法保护双方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例如工资、工时、劳动安全等问题都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劳动争议处理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乃指雇主与员工在劳动权益及义务之范畴内有异议与纷争之际,借助特定程序与方法以化解此类难题。其手段包括谈判磋商、调解协商、仲裁裁决以及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其宗旨在于确保双方权益得以依法维护,同时维系劳动关系之稳固与和睦。例如,涉及薪资发放、工作时间、劳动安全防护等诸多环节的纠纷皆归为劳动争议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其实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规定由谁决定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所以能够得以制定以及其诸多相关规定的形成及决定权,主要是依赖于我们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也就是享有高度权威性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设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这部法律的设立宗旨在于有效地规范各种劳动争议问题的调解协商过程以及仲裁的流程,以此来切实保障各类劳动者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用人单位的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程度。
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涵盖了各式各样的劳动争议问题的受理权限、调解协商和仲裁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各方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所应该承担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等等。
实践操作中,针对各类劳动争议问题的处理,主要是由专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依据本法规则和要求展开的。
对特定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判时,仲裁员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形以及相关法律条款来做出最终的公正裁决。
总而言之,这部具备深远影响的法律为处理各项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树立了明确而严谨的行为规范和执行标准,同时也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指引和支持。
劳动争议处理是指解决雇主与员工在劳动权益和义务上的异议与纷争的过程,通过谈判、调解、仲裁和法律诉讼等手段进行。其目的在于依法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如薪资、工时、劳动安全等问题均属劳动争议范畴。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劳动争议也就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因单位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都可能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应该如何解决劳动争议呢?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又是如何分配的?对此本文将一一进行介绍。
一、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其实可以协商,也其实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其实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中,由于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的特点,使得用人单位在举证方面处于天然的主要优势地位,所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而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也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其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一般来说,主要是用人单位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劳动者一般没有办法自己举证证明,所以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由有能力举证的单位承担。
而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涉及仲裁和诉讼,在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要求也是存在区别的。劳动仲裁案件中争议双方其实可以随时提出证据,劳动仲裁案件没有规定逾期举证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劳动仲裁案件没有对举伪证的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罚。
与之相对的,劳动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那么就要承担逾期举证的不利后果,会被视为丧失了举证的权利,而法院对伪证行为其实可以对其做出处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其实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经常发生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原因有很多,大部分都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损时要懂得如何维权,必要时可寻求劳动争议相关的专家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