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有什么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导读: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你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1.先尝试协商解决。和对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2.要是协商不成,还其实可以找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导读: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你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1.先尝试协商解决。和对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2.要是协商不成,还其实可以找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或者相关的调解机构,让他们来帮忙调解。3.调解也不成的话,就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状,申请仲裁。4.不过,对于一些特定的案件,比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待遇等,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仲裁结果就是最终的。一、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如协商无果,可视情况选择进入调解阶段,申请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寻求其他相关调解机构的协助,以期达成调解协议。若经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或者任何一方表示拒绝接受调解结果时,当事人即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状,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要求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在强制性法律规定下实行“一裁终局”的特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其实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其实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诉讼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并不得任意予以延长。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度。而该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察觉或是其实我们应当洞悉其权益遭受到侵犯之时起进行计算。但是某些特定情况可能会使仲裁时效发生暂停或者暂时停止的状态。例如,当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途径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时,仲裁时效将发生暂停,自暂停时刻起,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存在其他正当理由,使得当事人无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仲裁请求,则仲裁时效将暂时停止。待到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将再次开始计算。总而言之,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调整必须遵循法定条件,不得随意予以延长。
劳动争议处理步骤: 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选择调解,申请企业内部或相关调解机构协助。调解不成或拒绝接受调解结果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状申请仲裁。特定案件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待遇等,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幻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劳动争议解决的过程,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这三个阶段,本文为大家带来三个程序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中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关系当事人其实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申诉,依靠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其实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三、申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其实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其实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