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企业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导读: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员工的入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如此。劳动合同之关系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得以确立,因此,劳动合同签署的日期是否早于实际用工并未对...

导读: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员工的入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如此。劳动合同之关系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得以确立,因此,...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

导读: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员工的入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如此。劳动合同之关系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得以确立,因此,劳动合同签署的日期是否早于实际用工并未对其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若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存在差异,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将以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为基准进行确定,而该份劳动合同亦具备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实际入职时间,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确实如此。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成立,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无论是否早于实际用工日,均不会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若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与劳动者的实际入职日期并不吻合,那么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入职日期来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且该劳动合同依旧被视为合法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签订有时间限制吗

深入剖析: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限具有以下双重意义:首先,它作为认定劳务关系建立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即与该劳动者确立劳务关系。”而若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前就已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则雇佣关系自雇佣之日起正式成立。其次,关于劳务合同的议定实际时间。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务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合理规范其劳务合同签订事宜,《劳动合同法》制定了三大策略:1.适当调整劳务合同的签约时间。对于已经建立劳务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只需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即可视为合法行为。2.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能按期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支付用工期间的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然而在一年的时间范围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则需在这一时期内向劳动者逐月支付两倍的工资。3.规定用人单位若是在雇佣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除了要在不满一年的非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之外,还属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的范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签违约金合不合法

通常而言,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并非绝对违法行为。

在特定的两种法定情形下,违约金的设定是被允许的:首先,在服务期限的约定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实施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就服务期限达成协议。

若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限的约定,则需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在竞业限制的约定方面,对于那些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与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同样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然而,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总的来说,违约金的设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实际入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签订日期早于实际入职日不影响合同有效性。若签订日期与入职日期不吻合,应以实际入职日为准确定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合同仍合法有效。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比公司的注册时间早是不其实可以的,在公司成立之前劳动合同中与其相关的内容是部分无效的,职工是其实可以要求单位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者是让单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的。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劳动合同中早于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段的这部分无效,成立之前的用工视为全体股东雇佣的用工,由全体股东承担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签订的劳动合同早于公司注册时间无效怎么处理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约束力。但是处理无效劳动合同,要区分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在合同部分无效与全部无效的关系上,一般而言,涉及合同基本关系和主体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应属于合同的全部无效,其他问题上的无效约定则通常只导致相应条款或部分的无效。若是部分无效,劳动者其实可以和单位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注意是要在公司注册之后,或者是补充一份协议也是其实可以的。若是全部无效,那么是其实可以要求单位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不然单位是违法的,劳动者其实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维权。

1.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

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一方面,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

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我国的法律是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不能够早过公司注册时间的,就是公司未成立之前是不能够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成立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在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其实可以和单位协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相关拓展阅读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能不能早于公司注册时间

... 导读: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员工的入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如此。劳动合同之关系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得以确立,因此,劳动合同签署的日期是否早于实际用工并未对...更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