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过了工资怎么算(停薪留职期间算不算工伤)
导读:停工留薪期满后工资支付标准当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届满之后,若其能够顺利重新投入工作岗位,那么公司将按照其原本的薪资水平正常发放薪酬;而如果依据相关法律法...
停工留薪期过了工资怎么算
导读:停工留薪期满后工资支付标准当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届满之后,若其能够顺利重新投入工作岗位,那么公司将按照其原本的薪资水平正常发放薪酬;而如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必要继续延长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同样,公司也需依照该员工原来享有的薪资福利待遇予以结算支付;倘若该员工因病无法上班,公司则需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至少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并支付相应病假工资。一、停工留薪期过了工资怎么算
停工留薪期过后,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当雇员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限届满之后,若其恢复正常的工作状态,那么公司应按照原本的薪资标准进行正常发放;如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延长停工留薪期间,同样应依照雇员原先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予以支付;如果雇员因伤情原因需要请假休息治疗,那么公司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工资报酬。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其实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停工留薪期是从出院开始算吗
1、所谓停工留薪期,其起算日期应从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之时算起;
2、当员工因为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损伤或患有职业病而必须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时,在此期间,他们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仍将继续保持不变,而该笔费用将由所在企业按照周期进行支付;
同时强调,停工留薪期的长度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
若患者伤势较为严重或者病情十分特殊,则须经过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能延长。
事实上,维权的技巧有多种多样,其中最为直接并且最为便捷的途径就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
当作为消费者的个人权益遭受侵犯之后,其实可以直接找到负责该消费场所运营的相关责任人,如实陈述自身所遭遇的状况以及损失程度,同时明确表达自己的赔偿诉求。
在自愿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妥善处理争议;
而另外一种常见的维权手段便是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也其实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来解决问题。
在投诉过程中,通常以书面文件为准,需详细记录投诉者的姓名、所属地址、邮编以及投诉对象的名称、地址,以及具体的侵权事实等信息,同时提出您的要求。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在没有得到消费者协会许可的情况下,不要邮寄任何形式的票证、单据或是实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还其实可以选择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依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同样地,协商和解仍然是最为直接且最为简便易行的维权方式之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仲裁委怎么判
关于停工留薪期薪酬解决方案的仲裁判定结果主要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的:首先,参考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以精确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付款方式;其次,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工资待遇的详细约定来进行判断;再次,通过对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之前的工资发放状况进行核实;此外,还需要明确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及其起始日期;最后,结合双方所提交的各种证据,例如医疗证明、工资单等等,仲裁委员会将全面权衡上述各个因素,以确保最终的裁定结果公正且合理。
停工留薪期后,工资计算方法如下:员工如恢复正常工作,公司应按原薪资标准支付;如依法延长停工留薪期,则按原工资和福利支付;若员工因伤需请假治疗,公司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
停薪留职期间算不算工伤
如果被停薪留职了的话,一般情况下不是工伤,因为工伤的话,正常情况是停工留薪,在医院治疗期间,职工其实可以不工作,但用人单位要正常的发工资,而且停薪留职跟工伤也没有任何关系,工伤要进行工伤认定,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才是工伤。停薪留职一般不是工伤,如果是工伤,应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也有法定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经过工伤认定以后,如果确认是工伤事故,但是在工伤事故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本人发工资的,那么公司的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工伤待遇是停工留薪,而不是停薪留职,单位既不能开除职工也要照常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