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
导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尽管工伤职工已经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雇主仍需承担某些项目的赔偿责任。一、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在工伤保险赔付已经完成的情况...
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
导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尽管工伤职工已经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雇主仍需承担某些项目的赔偿责任。一、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
在工伤保险赔付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公司是否仍需进行额外的赔付?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尽管工伤职工已经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雇主仍需承担某些项目的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并未为工伤职工办理社保手续,那么这笔费用将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工伤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权垫付;
其次,工伤职工作业治疗期内的工资福利则仍旧依照原先的规定执行;
再者,工伤职工作业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相关事宜也将交由用人单位妥善处理;
最后,在住院疗养期间,工伤职工享有的伙食补贴也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标准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其实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要多久到账
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款到账的周期时限,实际上并未设定明确且固定的标准数值,这主要与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在完成所有必要的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之后,同时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了完备的赔偿申请资料,那么社保部门将会在接下来的60天之内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策。然而,若遇到情况较为复杂或者特殊的事例,社保部门有权将此期限延长至30天。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公布,普遍规定需于60天内得出结论,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的期限。至于赔偿款项的实际支付日期,在社保部门对所有相关审查手续予以确认通过之后,通常会在1至3个月的时间段内进行发放。但是,如若出现争议、材料缺失或者其它特殊状况,相应的处理过程和批准的间隔周期恐怕会有所延长。总的来说,只要您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社保部门,提供准确无误且完整无缺的相关资料,便有望加速整个赔偿流程的推进,从而使得赔偿款项尽早到账。
工伤补偿后,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额外费用。若未购买相关社保,用人单位需独立承担:全额医药费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薪资、陪护费用及按地区规定的住院伙食补贴。这些责任确保了工伤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
工伤补偿后,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额外费用。若未购买相关社保,用人单位需独立承担:全额医药费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薪资、陪护费用及按地区规定的住院伙食补贴。这些责任确保了工伤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一、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
在工伤补偿事项完成后,用人单位可能还需承担某些额外费用的支付责任。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为工伤员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则所有相关责任均须由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是医药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其次,各方约定的停工留薪期限内,员工工资仍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原有薪酬标准进行支付;
第三,若在停工留薪期限内,员工需要他人陪护,该项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最后,关于在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用人单位应依照工伤人员所处地区的规定标准予以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保险待遇不足部分谁来承担,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工伤保险待遇不足部分用人单位来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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