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导读:(1)劳动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2)自觉接受监督举报: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等接受群众监...
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
导读:(1)劳动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2)自觉接受监督举报: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3)调查立案: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及时立案。一、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
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
(1)劳动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2)自觉接受监督举报: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3)调查立案: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其实我们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二、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劳动保障政策概述为从整体上对旨在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而实施的各类措施及行动的概括性描述。
在劳动保障执行过程中,我们主要采用如下四种方式:
首先,通过精细的劳动监察手段进行日常巡查、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备案资料并接收公众的举报与投诉信息等多种途径展开工作;
其次,认真对待监督和举报环节,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邮箱、电话等形式来欢迎广大民众的监督;
再者,针对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相关规定的可能性时,我们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发起立案调查;
最后,我们会针对可能出现的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在合理时间内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妥善的处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1)劳动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2)自觉接受监督举报: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3)调查立案: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及时立案;(4)制定应急预案: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其实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