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回法规规定是什么(农民工该如何讨回工资)
导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回需遵循法律规定:提交正式申请书、附上缴纳保证金发票及转账记录等资料,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审核。经审核后,政府部门将根据实际...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回法规规定是什么
导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回需遵循法律规定:提交正式申请书、附上缴纳保证金发票及转账记录等资料,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审核。经审核后,政府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退还拖欠的工资保证金给建筑施工企业。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回法规规定是什么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取回,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需要撰写关于退回工资保证金的正式申请书,并务必携带先前缴纳保证金的所有相关发票以及详细的资金转账记录等资料文件,然后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机关进行申报审核事宜。在经过严密且公正的过程后,政府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计划逐步将所拖欠的工资保证金退还给各个建筑施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其实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其实我们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农民工工资能拖欠多长时间
关于拖欠薪资这一劳动争议问题,我们需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乃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并且该种仲裁时效严格设定为一年,具体起算是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时为准。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到,前述的仲裁时效可能会因为以下几点因素而出现中断:即当个案中的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益,向相关部门寻求权益救助,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答应履行相应义务。然而当这个过程出现中断时,仲裁时效将会从此时重新开始计算。若存在因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正当理由,致使当事人无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那么则应暂停当前的仲裁时效。在该暂停时段结束之后,仲裁时效将会恢复正常继续计算。
针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拖欠劳动报酬所引起的争议,劳动者有权力申请仲裁且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当劳动关系终止之后,当事人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此外,劳动者亦可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进一步的说,劳动者还其实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一旦通过劳动仲裁获得的裁决书生效,劳动者即可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金。如若用人单位仍未按期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向上诉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此外,劳动者还有权将仲裁申请提交给有关单位,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则职工须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会先通过劳动仲裁这一步骤,以此作为诉讼的前提条件,换而言之,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将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判
当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拖延、欠薪等不当行为时,有可能承担如下法律风险及法律后果:首先,劳动者可据此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申诉的方式,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其次,若用人单位对此拒付不理睬,可能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而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刑事责任的追究。在具体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因此,对于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来说,如遇工资被拖欠的困境,务必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回需遵循法律规定:提交正式申请书、附上缴纳保证金发票及转账记录等资料,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审核。经审核后,政府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退还拖欠的工资保证金给建筑施工企业。
农民工该如何讨回工资
农民工有两个途径讨回工资:1、劳动者其实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2、其实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其实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其实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其实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其实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其实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其实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其实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实我们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