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辞职吗(加班后辞职会给加班费吗)
导读:在工作时间被强制要求加班却未得到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时,作为劳动者,您享有提出离职的权利。这属于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在此种情...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辞职吗
导读:在工作时间被强制要求加班却未得到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时,作为劳动者,您享有提出离职的权利。这属于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形下,您得以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并且其实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诉求。一、加班不给加班费其实可以辞职吗
在工作时间被强制要求加班却未得到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时,作为劳动者,您享有提出离职的权利。这属于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形下,您得以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并且其实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加班不给加班费去什么地方举报
若雇主未能提供合法的加班薪资,您有权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作为劳动者,您享有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
其次,如果通过协商仍未解决问题,您也有权前往当地的调解机构寻求调解帮助。
再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您亦有通过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的途径来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满意,还其实可以选择到法院发起诉讼,以追求更公正的裁决结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公司能去吗
从严格的法律含义来讲,企业让劳动者加班而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显然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然而,当我们考虑前往某一家指定的公司就职时,仅仅因为这一项问题并不能作为唯一的决策依据。倘若这家公司在诸如行业发展前途、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机遇以及学习与成长空间等多个方面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主要优势,并且您认为通过适当的合法手段有可能促使公司纠正这一违法行为,那么您或许其实可以考虑加入其中。但是请务必牢记,长时间的加班且没有合理的薪酬回报很可能会对您的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以及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若公司存在此类违法行为且态度坚决,拒绝进行整改,那么未来可能会引发更多的劳动争议,从而为您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全面权衡各个方面的利弊得失,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工作时间被强制要求加班却未得到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时,作为劳动者,您享有提出离职的权利。这属于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形下,您得以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并且其实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诉求。
加班后辞职会给加班费吗
加班后辞职也是会给加班费的;加班费,一般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其实我们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一、加班后辞职会给加班费吗?
会给的;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其实我们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其实我们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其实我们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其实我们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其实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其实我们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费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只要有了加班的实事,那么不管是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加班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用人单位因辞职的理由而拒绝支付,那么就其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