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无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导读:要是员工没招谁没惹谁,就被公司给无缘无故开除了,那公司很可能得给员工赔钱呢。一般来说,赔的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哦。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这公司工作的年头来...
被公司无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导读:要是员工没招谁没惹谁,就被公司给无缘无故开除了,那公司很可能得给员工赔钱呢。一般来说,赔的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哦。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这公司工作的年头来算的,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员工发一个月工资的钱。要是工作了六年多但不到七年,那就按七年算,给七个月工资;要是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被公司无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倘若企业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便对从业者实施解雇,此时该企业将有义务向所涉从业者给予赔偿性待遇。为表公平和公正原则,赔偿金额往往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之多。而具体到经济补偿方面,其计算方式则依据从业者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发;反之,若服务期未满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被公司无理由降职了该怎么做工作
若公司无故将员工降职,应先与上级或人力部门沟通,明确原因和依据。若沟通无果,收集劳动合同、绩效记录、降职通知等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企业调岗应合理合法,遵循规范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被公司无理由降职了该怎么做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给您降职,先与其沟通了解意图。若沟通无果,搜集劳动合同、工作任务、考核结果等证据,证明降职不合理不合法。然后可向公司注册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递交申请书。除非有法定程序和合理理由,企业无权擅自降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员工被公司无理由开除,公司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通常情况下,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的赔偿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一、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其实我们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都其实我们应当遵守相关条款,并按照规定的情况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的,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诉讼,并要求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员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开除的,则是无法获得赔偿的。